xilats wrote:
看不懂這因果關係...(恕刪)
就是有人認為自己情感問題不該發生
因此藉此舊事件集體想炒作些什麼
而其中有人修補習法政客就下課去了
但看戲者不滿足主角雖沒了但壞人沒有應得他想要的報應
繼續加碼用與論入罪欲達成遺願
沒想到事與願違檢方不買帳
但至少在道德上取得相當勝利
最毒婦人心不是說好玩的
jiunyiu wrote:
網誌,真的可信?懶...(恕刪)網誌,真的可信?
懶得去找林小姐的網誌,就用這位網友整理出來的資料吧:
這位網友從林小姐作品裡發現一段:
2009 十八歲的秋天,台北醫學院只上兩週,第一次休學,第一次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房。
上網一查,北醫九十八學年度的開學日是9月14號。
但是.........
林家二老與男女雙方當事人在喜來登的談判分手約在十月底(檢察官查出雙方最後一次聯絡日期為98年10月29日通聯);
98年11月24日第一次自殺。
世世也說:「其剛上大學時,林女有約其與證人A8在臺北的華山文創園區的PIZZA店,並對其等介紹陳O星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被告,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其見過林女與陳O星約三、四次,即分別在臺北華山文創園區、信義誠品、喜來登飯店談判時。」
怎麼算林小姐都不可能上了兩週就休學!網誌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