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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xilats wrote:
看不懂這因果關係...(恕刪)


就是有人認為自己情感問題不該發生
因此藉此舊事件集體想炒作些什麼
而其中有人修補習法政客就下課去了
但看戲者不滿足主角雖沒了但壞人沒有應得他想要的報應
繼續加碼用與論入罪欲達成遺願
沒想到事與願違檢方不買帳
但至少在道德上取得相當勝利
最毒婦人心不是說好玩的

桃子0324 wrote:
為什麼知道林是被OX , 以下千字省略


單純的女生沒接觸男生前
其實是沒有概念的...
要累積多少經驗才會主動引誘?


再次強調
就算再喜愛,不表示就可以被XO

當然有人馬上又跳出來說你怎麼知道不是林女引誘....同樣的問題無限輪迴啊...累了)


既然你期待有人問你這句話,那麼就由我來吧

「連照顧陪伴林女就醫還要被罵沒照顧好林女的閨密都不知道林女被OX,你憑什麼知道林女是被OX?」
jiunyiu wrote:
網誌,真的可信?懶...(恕刪)


如果您有徹底的讀過相關的部落格文章
您會知道 她想自殺的次數多到署不清了
還有些自殺失敗的例子 她寫的 第一次休學 自殺 精神病房 那不過是簡化的寫法
真有興趣的 可以把她以前相關的文章翻出來好好讀
不要急於下結論

這是FB截下來"家屋"這篇文章內容的一段


jiunyiu wrote:
網誌,真的可信?懶...(恕刪)網誌,真的可信?

懶得去找林小姐的網誌,就用這位網友整理出來的資料吧:

這位網友從林小姐作品裡發現一段:

2009 十八歲的秋天,台北醫學院只上兩週,第一次休學,第一次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房。

上網一查,北醫九十八學年度的開學日是9月14號。

但是.........
林家二老與男女雙方當事人在喜來登的談判分手約在十月底(檢察官查出雙方最後一次聯絡日期為98年10月29日通聯);
98年11月24日第一次自殺。
世世也說:「其剛上大學時,林女有約其與證人A8在臺北的華山文創園區的PIZZA店,並對其等介紹陳O星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被告,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其見過林女與陳O星約三、四次,即分別在臺北華山文創園區、信義誠品、喜來登飯店談判時。」

怎麼算林小姐都不可能上了兩週就休學!網誌可信?


看不懂, 為何不可能?
miamivice wrote:
就是有人認為自己情...(恕刪)


我覺得你對事物的成見很深,
卻又愛裝超然,

--
也有只是愛哈啦的

cyhoc wrote:
其實林小姐的本意是...(恕刪)其實林小姐的本意是希望"同情共感", 多一點理解她的人而已, 並不是要追究那個傷害他的人
他說的"我不能從來, 但我們可以重來", 本意是希望減少房思琪式的強暴, 但台灣似乎只在這件事本身上爭辯(其實是無解了, 林也知道告不成才選擇出書的不是嗎, 這中間跟2014年又遇到陳帶一個小女生有關, 本來林以為就是她自己運氣不好, 出於她的善良才決定跳出來把自己的遭遇寫出來, 也導致最後的悲劇)

相關的法治教育或立法才是林的期望



我也不知道林奕含有沒有要把陳星抖出來

vivian93 wrote:
現在是在討論網誌嗎...(恕刪)
如果你提的東西無法證明真假,
提來幹嘛?


主要是回應網友
天天禮拜六 wrote:
還要看一下顏色啦,不...(恕刪)

是非黑白要看顏色嗎?

老實說雖然本人偏藍
但妙的是也投過綠黨的人

看人做事不會看顏色,
沒興趣隨政客起舞
abcpanadol wrote:
我也不知道林奕含有...(恕刪)


#3318樓 這裡有貼一段林在FB的留言

哀 樓又歪了
cyhoc wrote:
#3318樓 這裡...(恕刪)


這個早看過了,

假設女人遇到可疑用強, 該怎麼辦?
要告? 不告? 還是遮羞費收一收就算了?

跟有婦之夫, 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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