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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Anna999 wrote:
當然要認真啊!內文有...(恕刪)

我有個疑問,如果碰到有人的性別流動速度超級快,每分鐘稱呼他的代名詞都必須要隨機改變,那要怎麼辦?
親愛的馬桶 wrote:
我在這邊數次請教同志朋友或挺同婚朋友一些問題
但都被忽略
我真的很想知道
同志遊行為什麼標語要寫(幹未成年很爽)(兒少無性 一生不幸)(刪除兒少法)?
為什麼給未成年孩子的性別平等教師手冊鼓勵身體都還沒發育完全的孩子過性生活。做性探索。做口交膜。性玩具?
你可以回答嗎?

當父母的對於這些字眼還不能引起警戒心
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既然我對你的性教育方向猜測是錯誤的
那麼我也想請你回答你認爲適當的性教育是什麼?


因為其他挺同的人忽略您,所以對我說重話?
教導自己的孩子去幹未成年是很嚴重的指控,
不是對我性教育方向的猜測錯誤,
我認為程度上是過分了點,不過也謝謝您冷靜下來。

如果您有時間看一下我上個留言之後,
多少對我的數落跟扣帽子,在這是被默許的,
如果您小孩在課堂上受到同等的對待,
是否該被默許?

我看不下去的是這種選擇性認知,
以及有些漸漸對同性戀的刻意抹黑、影射,
就像 AIDS 討論,然後仇視的言論漸漸出現,也是被默許的,
但是當我提到 HPV 就完全被忽略,
整個討論的重點變成男同性戀的惡,
我再講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有什麼用處?

若是您想要理性討論,我可以用我有限的知識表達我的觀點,
但也請您理解我跟您的看法有不同之處,
其他人拜託別東一句西一句的。
flyingf wrote:
因為其他挺同的人忽略您,所以對我說重話?
教導自己的孩子去幹未成年是很嚴重的指控,
不是對我性教育方向的猜測錯誤,
我認為程度上是過分了點,不過也謝謝您冷靜下來。

如果您有時間看一下我上個留言之後,
多少對我的數落跟扣帽子,在這是被默許的,
如果您小孩在課堂上受到同等的對待,
是否該被默許?

我看不下去的是這種選擇性認知,
以及有些漸漸對同性戀的刻意抹黑、影射,
就像 AIDS 討論,然後仇視的言論漸漸出現,也是被默許的,
但是當我提到 HPV 就完全被忽略,
整個討論的重點變成男同性戀的惡,
我再講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有什麼用處?

若是您想要理性討論,我可以用我有限的知識表達我的觀點,
但也請您理解我跟您的看法有不同之處,
其他人拜託別東一句西一句的。
.(恕刪)

我從頭到尾都很冷靜 理性

不過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身爲未成年青少年父母

我真的很想知道什麼樣的遊行可以默許如此觸目驚心的標語

圖片來自網路
24個比利x31種性別……

歡迎來到萬花茼世界

flyingf wrote:
因為其他挺同的人忽...(恕刪)


為什麼會演變到這種境地?

你在想著何以反同都如此這般時, 有無想過何以致之?

在要求別人不要如此時, 身為挺同或類挺同的有無思考過挺同的跟同同隊友們態度又是為何?

不會反求諸己的不用大言不慚啦

更何況你自己也是挺糟糕的, 一進入這主題馬上先下了個指控結論: 這邊反同的都是跟宗教有關的!

沒憑沒據的扣帽子為先. 要不論理邏輯不通, 東牽西扯無限迴圈, 上來這邊論述包括你在內的都是這般德性

只是讓人更嫌惡你們這群體罷了


flyingf wrote:
我看不下去的是這種選擇性認知,
以及有些漸漸對同性戀的刻意抹黑、影射,
就像 AIDS 討論,然後仇視的言論漸漸出現,也是被默許的,

相信有不少人和我一樣,開始是基於同情支持同性婚姻,漸漸發現伴侶盟的企圖見識彩虹網軍的跋扈後轉而反對的。

藉口LGBT權益發展多元性別大搞性解放,把大眾疑慮抹黑鬥臭的伎倆才是今日嚴重對立的根源。婚姻是親屬關係的起點,血緣是傳統人倫長幼親疏的依據,當然要慎重。如果不肯正視反方的堅持那真的沒有交集,不用浪費時間筆戰。
flyingf wrote:
多少對我的數落跟扣帽子,在這是被默許的,


你認為同運的人到處扣人歧視跟宗教人士的帽子是理所當然的?不然怎麼會先這樣做了以後在喊冤?

flyingf wrote:
其他人拜託別東一句西一句的。


我給過你答案,你不發表一下感想嗎?

本來對同志並沒有惡感,

但 現在有人想修民法,質變整個婚姻的意涵,就令人無法忍受了.

再加上越來越了解,原來所謂的性平會,

早就在校園假平等之名,行對青少年洗腦之事實;

再加上,看到媒體近兩年一面倒的挺同,打壓反同的聲音,

讓我看到背後不尋常的黑手,

再加上挺同者動不動扣人歧視的帽子,

這些都令人非常不安...
wndforce wrote:
同婚合法化 最新調查:5成民眾反對
根據下一代幸福聯盟的問卷調查,詢問受訪者「不論是修民法或另立專法,請問您贊不贊成改變婚姻定義,成為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也可以結婚」,有52.6%民眾回答不太贊成或非常不贊成。進一步詢問此爭議該由立委或公投決定,76.4%民眾認為應由全民公投,僅11.8%認為由立委決定。...(恕刪)


就個人的看法,上述的民意調查,不管其實性有多高,同志團體的圖謀
這次應該是落空了才對,而同志團體越囂張,結果就會越慘,為何會如此?

先就現在立法院正在審查的公投法修正案來講
其行程預定明年一月底前通過.也就是再過一個多月左右
新的公投法,就會三讀通過,其修法的內容
是取消了公投審議委員會,再來連署、提案門檻的人數也大幅降低
但其中最最重要的
就是取消「雙二一」門檻,而這就是造成所謂「鳥籠公投」原因
以前六次全國公投的失敗原因,都是在此

舉例來說,全國最高投票率最高旳總統選舉來說,也只有80%左右
那麼當全國公投的時候,因為投票日當天
如民眾已先排定加班,旅遊,出國,約會...等事項,怎麼還會去投票?
假設人數是15%好了,那麼會去投票的人,就只剩65%左右
所以公投的反方,只要發動拒投運動,只要有15%的人數,就能讓公投失敗
所以是15%的人數,就可決定100%的人的意向,這就是所謂「鳥籠公投」

但新公投法,只要有25%的人投票,就有可能成功,所以反方拒投是沒有用的
所以誰是民意的多數,誰就贏

猜想公投的題目可以有兩種,一是,同性婚姻不可改民法,要立專法
二是,不可改變男女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而第二種最狠,同志團體是全盤皆輸?
以後最多就只有同性伴侶法了,要釋憲嗎?
其實大家都知道,婚姻應該是一種制度的成分居多
而人權的因素當然也是有,但這不能無限上綱
如不是的話,歐洲德國這個先進的民主國家,招牌就全毀了
其憲法竟然連基本人權都沒有?

但如果新公投法不能如期修正完成,其實也無所謂
因為新選罷法已三讀通過,就罷免那些為所欲為的區域立委也是可以的
倒要看看是哪些人敢亂修民法?
竟然連原來民法的基本架構也都摧毀了,這真是夠了
以平權之名,行特權及霸權之實,但一堆人竟還說,這叫平等?
請問其邏輯論述又在哪裏?這真的沒看過

carymm168 wrote:
就個人的看法,上述...(恕刪)


說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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