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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個孩子的爸,我反對同性婚姻

ldt000 wrote:
你的前提 就是一男...(恕刪)

不是一男一女生的出小孩?
科學還沒這麼進步到同性可以生出孩子
其實進來留個言是沒多大意義的,

但是沉默的大多數被極少數的有心人士霸凌、

不修民法就是不尊重,立專法就是歧視

明明爭取的權利包山包海。卻又委曲的說只是想要登記結婚

想說的是,看來沒有人是要反對同性間有愛不論是性愛還是真愛

倘若真到了非由法律去定義其配偶關係,註記一下權利與義務同異性婚姻,我想是差不多了

但是弄到要教小學生中學生去試著接受同性別的求愛、這只能說是反智的教育了

原本對同志還有一種尊重與憐憫,但是看著他們的咄咄逼人的凶狠模樣

不由得噁心起來,不用對号入座,誰噁心我就噁心誰

撕破臉也比較好講話,尤其是把同志婚姻當做一種進步一種潮流在推動的霸權心態者

不表示支持就要被貼上岐視的標籤,

難道這些為人父母者沒有一點維護人生基本人權價值的權利嗎?

同志要愛誰你去愛誰,其實我也默默的祝福你們,但弄到以同志為榮

要青年學子一起來仿效,太過了吧

哇係小羅
我已婚有老婆 尊重個人自由 不影響他人利益

基本上這世界上沒有絕對

人不過只是宇宙中一粒沙上的寄生蟲

無性生殖的生物還不少

誰又能說個出絕對呢?
Sagrado
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但孩子不要用領養的,孩子是無辜的,要就自己去造。
但在台灣這種社會環境觀念,不建議推動同性相相關修法,可以在等個50年,為什麼要在等50年,這答案很簡單,最好是在過100年更好。
但同性教育還是應該有的,目的是及早讓孩子發現自己的性向,而不是讓自己的性向迎合大眾的期望,娶了嫁了一個無辜異性戀者。



但是孩子的性向本來就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喰種最新一話有這麼一句話。

「只是偶而我們生為人類」在這種剛出生便劃分為迫害與被迫害兩方的世界,我們只能互相仇恨

如果能夠改變這種固有觀念,雙方也許就能夠互相理解


如果改成
「只是偶而我們生為同性戀」在這種被劃分為認為異性戀正常與同性戀不常觀念的世界,我們只能互相歧視

如果能夠改變這種固有觀念,雙方也許就能夠互相理解


如果改天家裡有孩子真的是同性戀者,難道我們要掐死他嗎?在加上自身沒有同性戀者的相關基本知識,也不能給與孩子什麼建議。


但只能說修法相關配套措施。
怕的是在基礎教育上,孩子可能搞不懂自己是異性還同性,只能說不要太過擔心,生命會自己找出路,因為在這個科學醫療發達的世代,已經不單單只是異性戀跟同性戀兩種,還有所謂的多性戀者跟無性戀者的存在。

一般來說
老一輩的視同性戀為魔物
年輕一輩的視同性戀為正常
尊重各自的意向也是民主的價值
我也不愛同性戀
但是我支持同性戀合法化
因為異性戀並不是一個正常家庭必需的條件
首先,我知道為人父母都很愛孩子,也很擔心孩子的未來,
但我必須說,婚姻平權的通過,
只會幫助原先需躲在暗處,無法享有應有對待的同志孩子能享有如一般人的生活,
只會讓異性戀孩子更懂得尊重包容,擁有一顆更柔軟的心,

而將認識同志、不同性傾向議題放入教育中,
也不會讓原本就是異性戀的孩子變為同志(正如你也不會因此改變性傾向),
瞭解只會讓人更破除偏見,削減原來因不瞭解而有的歧視與恐慌,

有人說孩子還小還不懂,會去嘗試!
但就算是異性戀模式,孩子也是在摸索嘗試中學會愛、學會自己需要的是什麼不是嗎?
重點是愛上的人適不適合自己,難道只要是異性戀,即便是不適合的人也可以嗎?
摸索後,相信自己應該會清楚知道愛的性別對象是什麼、吸引自己的條件是什麼等,
父母要教的是讓他們挑選一個真正適合他們、他們會愛、會感到幸福的對象,

不是同志的不會愛上同志,
正如同志在普世以異性戀為主的價值中,摸索後也不會愛上異性戀一樣,

父母擔心孩子是同志有很大部分是社會不認同,孩子會很辛苦,老了又沒子孫養等等,
正因如此,為了有可能是同志的子子孫孫(你、你的子孫都有可能生出同志),
大家不是更該消除歧視、刻板印象,讓這個社會對同志更友善嗎?
至於子女奉養議題,異性戀也須面對老年獨自生活的現象,
所以該爭取的是國家的長照福利,而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婚姻平權代表的,是對人權的尊重,對眼下受苦人的正視與正義。
修民法而不另訂專法代表的是將同志當正常人一般看待,
(真正專法是在有同樣權益之下更增加專屬特權,非現在普遍指的同志伴侶"專法")
至少彌平同志與異性戀者間權益的差距,
彼此同樣享有各項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
或許你或你的孩子不是同志,先不說你未來的子孫,
請看看眼下各種歧視謾罵同志的言論,
人能如此肆無忌憚地將醜惡羞辱性的言語說出來,
不正代表認識尊重同志議題的教育更應該強化!?
你忍心有可能有你認識的人正遭受這樣的對待嗎?

婚姻平權不會剝奪你現有的任何權益,
只會讓這社會更懂尊重包容,
如此正向的力量,一定會回到彼此身邊,
反之,這社會不是打壓同志,而是打壓這社會的理性與善念。

angusintunghai wrote:
每個人有對議題自由發表的權利,尊重
你家小孩要怎麼管教也是,尊重
自由派提出這個有爭議的議題,也請尊重


尊重??
同性上街遊行..露胸..放蕩..
看見這種模樣..
還要要求被尊重??
看完這棟樓

本來是不反同,現在有點懂了

如果我的小朋友會因為教育、認知上

受到影響,本來是異性變同性,那我反同
xu0321 wrote:
領養孩子...........孟母三遷聽過嗎?

心中有佛,見人是佛...........你看見歧視了嗎?

同性,近親,人獸,重婚要一起立法,這才公平,才是真平等,只立法同性,這是歧視............


尊重不代表放縱,同志有尊重自己同志的立場嗎?

同志有下一代來預支社會福利嗎?(恕刪)


您這麼想要"近親,人獸,重婚"
可以自己去找立委支持提案,
同志這邊想要的...
也只不過是得到跟一般異性戀一樣的權利,
都還困難重重呢!
如果哪天孩子變成同性戀
我接受也祝福
但我堅決反對修法
民主社會從來不是少數凌駕多數
更何況違反自然法則本來就不必要合理化
也許有人會說
那哪天你的同性孩子如何保障
立專法保障同志我認同
因為縱然是少數
也要受到應有的尊重
立專法保障
而不是將異性戀同性戀混為一談
兩者本質上就有著區別
適用一法本來就不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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