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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catjo87 wrote:
謝謝指正,但原料油是不是大幸福購入??
這難道不是飼料油???
說實在的,我實在不相信,家庭熬油會有多衛生 XD


家庭炸豬油當然不衛生..
但是現在台灣不是都百姓自己搞..
甚至義美事件發生後也是如此搞..完全沒有經過認證..
但是大家不是追捧到天上??
反倒是法院認證原料與產品皆無問題的頂新豬油..人人喊打
至少頂新還幫你精煉過..
台灣人越來越奇怪了..好的東西人人追打..
常常出包的義美..人人追捧!!

peng321 wrote:
既然沒證據 請問你是如何知道他是殺人犯的?


唉! 這麼簡單的事你也要人解釋? 回去問問小學生,有在看影集的都知道~~~~~~~
綠色終結者二代 wrote:
唉! 這麼簡單的事你也要人解釋? 回去問問小學生,有在看影集的都知道~~~~~~~

那你就用影集當證據 提供給法官

我相信法官不是小學生 一定會採信的對吧

快去快去 功德無量

奇怪 都說的超簡單超明顯
但一要求把證據提供給法官
就這也有問題那也有問題

yishen13 wrote:
我再說清楚一點,豬油板熬出的是粗豬油,若直接賣出食用只能當飼料油賣,若賣給精練廠可精練出人類食用油品販賣,而豬油就是動物性食用油,它是拿來吃的不是用來工業潤滑的...(恕刪)



那....

台灣最後的良心推的那款【水煮純豬油】,
標謗遵古法煉製,
若依照目前法院的共識,

良心牌的水煮豬油是【飼料油】耶!
良心牌的水煮豬油是【飼料油】耶!
良心牌的水煮豬油是【飼料油】耶!

除非,良心公司也承認他們有經過「精煉」!

但是,如果良心牌水煮純豬油也經過精煉,
不就跟黑心頂新一樣該被打入黑五類了嗎?

PS.我看好多人像什麼綠色終結者之類的,還下架的很開心....

yymmrr wrote:
PS.我看好多人像什麼綠色終結者之類的,還下架的很開心....


哈哈! 腦袋不知怎麼想的! 頂新用劣油,其它廠商也有用劣油,你還去買它??


自己捨不得用好油,就別眼紅我了~~ 你純天然橄欖油用不起,我也沒辦法~~~
為什麼要抵制黑心頂新,因為它用低質油當高等油賣,欺騙社會,恐龍法官不判它罪,當然是自力救濟,繼續滅頂啊~~~~~~~~~~~

這有什麼好猶豫的~~~~~~~~~~~

綠色終結者二代 wrote:
哈哈! 腦袋不知怎麼想的! 頂新用劣油,其它廠商也有用劣油,你還去買它??


自己捨不得用好油,就別眼紅我了~~ 你純天然橄欖油用不起,我也沒辦法~~~



同學,請問你用什麼油?

手機拍一下貼上來看看。


yymmrr wrote:
請問你用什麼油?
手機拍一下貼上來看看。


看清楚啊! 別再亂抹黑人了~~~~~~~~~~~~~~

Toluba wrote:
不管你怎麼斷句都好,重點都是"供人飲食或咀嚼"


你的國文程度真的是....
我直接問你好了,
原料可以供人飲食或咀嚼嗎?
熟飯的原料是生米,生米可以供人飲食或咀嚼嗎?
還要繼續鬧笑話?


Toluba wrote:
所以後面才會加個"之"產品及原料


這就是解釋的差異了,

藍色的水和山,
這個藍色,
是指
1.水 跟 山
還是
2.水
這是有解釋空間的,
你要怎麼解釋,只要能符合事實就可以。
同理,
供人飲食或咀嚼的產品及原料,
其中 供人飲食或咀嚼 可以單指 產品,
也可以泛指 產品 及 原料。

所以你的意思是原料也包含在內嚕?
也就是說,你認為食安法規定的原料是指"可供人飲食或咀嚼"的原料才包含在內嚕?
意思就是,如果該原料是不可供人飲食或咀嚼的,就不在食安法的規範內嚕?
那我只要拿皮革油來家在豬油裡給妳吃犯了甚麼法?
依照你的邏輯,皮革油不可供人飲食或咀嚼,所以並不在食安法的規範內,所以皮革油不需要符合食安法的規範,
所以你要用哪一條法律來判我有罪?
你要不要再回去把你前面自己提供的連結看一次?
給你下台階你自己不要,所以別怪我。


Toluba wrote:
如果該工廠產出的你所謂的"原料油"符合食品規範可供人食用
拿來拌飯吃有何不可?


我甚麼時候說過工廠產出的"原料油"可以供人食用?
如果原料油可以供人食用,那頂新幹嘛花錢去精煉成"食用油"?
全世界大概只有你把原料油拿來拌飯吃,難怪會變成這樣。


Toluba wrote:
說白了,這個案子重點只在大幸福公司有沒有合法生產食用油的執照


早就解釋過了,
大幸福並不是生產食用油賣給頂新,
他為什麼要有生產食用油的執照?
他只要有生產原料油的執照,
就可以生產原料油賣給頂新了。
懂嗎?
你真的很奇怪,講不聽耶。



綠色終結者二代 wrote:
為什麼要抵制黑心頂新,因為它用低質油當高等油賣,欺騙社會,恐龍法官不判它罪,當然是自力救濟,繼續滅頂啊~~~~~~~~~~~


請問一下
你什麼時候才要把影集當證據
提供給不是小學生的法官來解決頂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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