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這四靠每次都寫一大篇,
論文四靠缺一可笑...(恕刪)
乍看還若有其事,
仔細閱讀後發現唯一論點:「官方說法,不容質疑」!!😂
然後持續跳針無限輪迴,稍一詢問,就被冠上(低能的論文仔)!!😂
唉,有必要護駕到這種程度嗎??😎
tommy_kang wrote:
這四靠每次都寫一大篇,
乍看還若有其事,
仔細閱讀後發現唯一論點:「官方說法,不容質疑」!!😂
然後持續跳針無限輪迴,稍一詢問,就被冠上(低能的論文仔)!!😂
唉,有必要護駕到這種程度嗎??😎
Enter Passcode wrote:
原來有人不知道發明專利効期20 年
所以在專利有效的期限年不叫「當年」,是現在…
看的出四靠就靠一張嘴,程度爾爾
chinshentw wrote:
其實我還真的台灣的專利技師執照喔, 我當年用專利代理人資格, 跟一家專利事務所合作幾年後, 然後在台灣的TIPO結訓後就讓銓敘部轉任啦, 您確定要拿這個來跟我吹噓嗎? 我在台灣的專利事務所是有掛名及實際參與業務的喔, 這樣吧, 您指定一個您信得過的網友, 我把我的證書登記及工作實績秀給他看, 讓這個您指名的傢伙來驗證台灣專利技師的程度這樣可以嗎? 看看您口中爾爾的程度對美國的專利法規夠不夠熟如何?
您要堅持專利還沒過期就不算當年勇也無妨啊, 這個是我與您老的定義不同而已, 如果您老認為這樣講可以彌補自尊上的缺口就隨意吧, 但拿來替這個風馬牛不相集的討論壯聲勢, 您是真的覺得這樣很威嗎?
我一直會揶揄您的這個點, 真的是您的中文論述能力太差, 把您本身就不太及格的邏輯更是講的破洞百出, 對您前言不對後語的矛盾, 或者是根本誤解別人說法的謬誤, 我不太能視而不見, 然這是就事論事, 我的意思是在其他領域的成就您老要多覺得驕傲都是您的自由, 但真的20年的專利有效期跟本欄討論的議題有關嗎? 您搬出來檯升自己說吹噓自己的程度要高一級, 這個真的是小朋友在鬥嘴. 講不過同伴就說等對方棒球跟自己打的一樣好才有資格跟他講話一樣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