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

2萬人包圍立院反同性婚姻抗議少數霸凌多數


c1019515 wrote:
不是合法夫妻,在很多...(恕刪)


目前的選擇中不只是二分法,贊同或反對
去年法務部的民調中就有三種選項,各有支持度
1. 35.3%的比例認為同性可合法結婚
2. 21%的比例認為同性伴侶可登記取得類似配偶身分
3. 31.7% 維持現狀

其中的2的解釋為
"同性伴侶可以登記取得類似配偶的身分,但享有的權利與配偶不同,例如不能結婚、不能共同收養子女;不過對於同性伴侶權益保障不足之相關領域,譬如醫療、報稅、保險等權益,將同性伴侶納入保障"

基本上就是另立伴侶法,其中就有您列出的權利

我從未說過,同性婚姻下的孩子會被影響成同性戀取向,想必你是弄錯人了

c1019515 wrote: 是不是同性戀也是結合那一瞬間就確定了...(恕刪)
我的意思是同志婚姻不會怎樣,社會不會因此敗壞,生育率也不會因此下降,反對同性戀結婚沒意義,把力氣放在關心社會問題根源的矯正比較有意義!
Rillifane wrote:
咦? 同性戀者跟著一堆異性戀生活怎沒被"染"成異性戀?

c1019515 wrote:
同性戀可是異性戀夫妻生出來跟教育的,怎麼沒有把同性轉成異性,這點就打臉這個論點了吧。

先天性造成的不會因為跟著一堆異性戀生活被"染"成異性戀
後天性造成的有可能因為跟著同性戀生活而被"染"成同性戀
superyuren1998 wrote:
我的意思是同志婚姻...(恕刪)


現在是不會怎樣 問題爆發會在30到40年之後

參考台塑集團跟長榮集團的繼承問題 越複雜的家庭構成就會在繼承問題上面產生糾紛

我個人認為這也是為什麼現代禁止一夫多妻的原因 畢竟中國禁止一夫多妻的時間其實非常的短

從網路上的文章看到的

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也有50多個國家承認一夫多妻吧 不能說一夫一妻算的上世界潮流
我建議你從頭看一遍,你似乎並不瞭解反對者的疑慮,恐怕你只是個尚未進入婚姻和有小孩的人

superyuren1998 wrote:我的意思是同志婚姻不會怎樣,社會不會因此...(恕刪)

Rillifane wrote:
民法不管你這麼細的...(恕刪)

所以戶籍法上的稱謂可以跟民法上的稱謂不同?
等身份證上的雙親資訊取消後再說吧
身份證上好好的稱謂無緣無故因為少數人的無理要求被改變,誰高興。
不要用宗教反對同性婚姻
記得嗎宗教也曾反對地球是圓的
教廷歷史上一堆雞姦或性侵兒童
請尊重少數人的需求
我 是異性戀者 但我尊重同性婚姻
領養小孩也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做法
我很久沒碰這個議題了,我還是學生,懂得不多。
反對者的疑慮很多,血口噴人的也很多。簡單來說,我支持同性戀結婚。
不反對同性婚姻,但反對同性婚姻領養小孩,要領養要給小孩有選擇權利,而不是滿足同性想擁有小孩的心理

  • 4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