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按「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定有明文,是「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之構成要件為(一)在主觀上,須有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之意圖(二)在客觀上,則有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且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事實。不太懂法律, 不過這好像是公訴罪, 樓主要小心...
三立的政論節目, 斷章取義及偏頗扭曲的地方, 比起中天嚴重太多了,勸樓主少貼,免得日後不是民進黨執政時, 遭受池魚之殃...現在的新媒體, 都能自己去找資料驗證, 別被單向的傳統媒體愚弄還幫傳播...will hu wrote:看得懂就好,想知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