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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個孩子的爸,我反對同性婚姻

angusintunghai wrote:
每個人有對議題自由發...(恕刪)


沒錯,父母要怎麼教沒人管,
但是跟學校教的不同,甚至考試答案也不能寫,請問一個家庭的定義是什麼,你要小孩寫父母教的還是學校教的……這個議題不是這麼簡單的東西。大家都在爭論自己的觀點opinion,卻一直忽略男女本質實質就是不同的事實fact
版主真敢,我都不敢講我反對,因等等會被偽正義魔人砲

女女我還OK,男男就倒蛋

自私又愚蠢的言論好多阿~~
而且說來說去都是那些早就被打臉到不行的講法

1..嘲笑同性戀者想要不會自己生
問題是,領養的小孩怎麼來的,還不是異性戀者遺棄的小孩,別假裝關心收養所的小孩了,沒同婚這件事,多數人可能連想都沒想過還有一群失去父母的孩子等待領養,異性戀者真那麼有愛,怎麼還輪的到同性戀者來領養,說明白點,你其實只是不想要別人跟你一樣有個家庭,好滿足身為異性戀者那卑微的成就感罷了

2.說那是別人自由,但別強迫他一起吃屎之類的,就更白癡了,好像立法保障吃屎者的權益,你就改吃屎似的,話說真正讓台灣人吃屎的頂新都活得好好的,反正有濃醇香....

3.同性戀者領養小孩會造成小孩變成同性戀
這類型的言論,在我看來,就跟新聞上的媽寶的爸媽哭喊,我家小孩很善良,都是受朋友影響,還是暴力遊戲帶壞我家小孩的言論一樣可笑,而如果異性戀者都無法控制自己小孩的性取向,又如何能說明同性戀者的小孩必定是同性戀,那終究是將來小孩子成長中,自我認知下的自由意志罷了體現罷了,


4.少數綁架多數
同性戀是少數,但支持他們的人目前是就算只多一些,也比不支持他們的人多啊(用國民黨民調數據)


5.撕裂人民,火車對撞
等等~~你活在台灣嗎?台灣都容忍藍綠惡鬥多年了,還怕火車對撞,人們只厭惡執政者忘了承諾,忘了初心,沒有人要總統當聖人,只希望執政者別忘記你是靠偏左還是靠偏右力量上台的









同性婚姻比較大的問題在於教育上,
小孩子的性向是比較容易受到影響的,
目前抗議同性戀的最大勢力是孩子的父母親,
外國我不知道,不過在台灣相關抗議現場我們可以看到男女的比例懸殊,女生佔大多數,
女生幾乎都在 25 歲以上,男生幾乎都是30到40歲左右,
同性戀沒有錯,同性戀相愛也沒有錯,
反對的原因主要在於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同性戀,
我相信在對於同性戀觀念慢慢改變的現在,這些父母大部分如果孩子最後變成同性戀還是能接受的,
同性戀有部分是自然的,傳宗接代也是,
然而傳宗接代跟同性戀在基因裡,我相信傳宗接代比例是比較重的,
我們應該接納同性戀,瞭解他們之間的愛也是愛,
而不是為了要表現接納同性戀,而違反我們基因中宗接代的那個部分,想想你想不想讓你的孩子受到影響。


fulami wrote:
我有個兒子, 我不反...(恕刪)


同性戀的父母會教自己的小孩一男一女才是正常的?打自己臉?

brotherneilss wrote:
我們並不歧視少數,...(恕刪)

對!!一堆藝人、名人都公開支持,你們支持是你們的自由
好像不支持的人都罪該萬死,一堆跟風的藝人名人
我們不支持是我們的自由
無關歧視不歧視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9001304-260118

日前傳出法務部正在擬定「同性伴侶法」,且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引發同志團體反彈,認為這部法更加深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明確表示,並沒有擬定「同性伴侶法」。民進黨內部則對是否立專法未獲定見,部分立委認為一定要修《民法》才能達到平等,但也有綠委傾向「同性婚姻法」。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書面資料指出,截至2016年5月止,全球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僅有南非、以色列沒有先採取伴侶制,而是直接實施同性婚姻,其餘21國都是先採伴侶制;另有15個國家僅承認同性伴侶,而非同婚。


另司法院資料顯示,承認同婚的國家中,挪威、瑞典、冰島、丹麥及美國康乃狄克等州,是先有伴侶制度,待同性婚姻合法時停止伴侶制度,另有17個國家是伴侶登記與同性婚雙軌並存;目前除了南非、英國是另立專法,其餘17國則採修正婚姻法或《民法》的方式,但以色列則是以法院判決承認在外國成立的同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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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在這個地球上屬於極少數.
在亞洲只有一個是遠在天邊的以色列,
而且以色列沒有立法,只有法院判例去承認在外國合法註冊的同性婚姻.
換句話說,在以色列本國舉行的同性婚姻也不被承認.

我國的主流民意,與國情是否夠先進到容納同性婚姻?

同性戀者佔總人口比例屬極少數,
廣泛設計來適用於絕大多數異性戀者的現有民法不應為極少數人更動.

如果政府覺得同性戀者婚姻必須合法化,
另立專法,重新設計一套適用於同性戀者的婚姻法.




brotherneilss wrote:
我們並不歧視少數,也不欺負少數

現在是少數要來綁架我們

說他們跟我們一樣?要來修改原來的法律

同性戀就是不一樣

我也是看到男男就不舒服,這是自然反應

我也不會去鄙視他們,可是就是會轉頭不想看

男男如果看到我這個舉動,是不是覺得我看不起他們??

那有什麼辦法,我也沒辦控制我心理和生理的直覺反應

同性是天生,怎麼,無法接受同性戀就不是天生?

憑什麼要別人硬要接受他接受不了的事??

現在已經不是異性戀歧視同性戀

是同性戀硬要異性戀接受同性戀

不反對還不夠

還硬要人接受,不接受就是歧視?

好個文明大躍進...(恕刪)


clarlee wrote:
爭議這麼高就公投啊...(恕刪)


支援 公投 +1


這麼重要攸關台灣未來,我不要某黨30秒結案、1分鐘過關


公投
領養孩子...........孟母三遷聽過嗎?

心中有佛,見人是佛...........你看見歧視了嗎?

同性,近親,人獸,重婚要一起立法,這才公平,才是真平等,只立法同性,這是歧視............


尊重不代表放縱,同志有尊重自己同志的立場嗎?

同志有下一代來預支社會福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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