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00543 wrote:
個人是認為搶救應該,後續作為應拿捏尺寸,不應該無上限.
不過那2位器捐家屬,佩服啦,這樣的心態,買什麼單都OK啦.
(恕刪)
我個人想法也一樣!
但 [應拿捏尺寸,不應該無上限],那是我與您個人想的!
有另外的意見看起來,[很多做為是理所當然,本來就該這樣做]!
變成有兩種意見[應拿捏尺寸,不應該無上限]與[理所當然,本來就該這樣做].
我個人不主張,我[應拿捏尺寸,不應該無上限]是絕對對的!
所以只能用同理心來看待,同樣的狀況下,希望有同樣的待遇.
同樣的待遇 => 應拿捏尺寸,不應該無上限.
同樣的待遇 => 理所當然,本來就該這樣做.
是馬後砲,還是現在進行式 ?
馬後砲 => 過去類似狀況的處置比較. (自由心證就好,每個人看法不同!)
現在進行式 => 未來進行式 => 未來發生類似狀況的處置比較.
大家的同理心建立在那個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