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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承認: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凡之夢田 wrote:
偶很尊重蕭美人最近說...(恕刪)


要有的東西才能放棄吧?

例如日本放棄台灣島主權。
TD4 wrote:
你繼續瞎掰真正申請入...(恕刪)


蕭父1970年入伍當兵不太可能是日本籍。1971年蕭在日本出生。

其實出生證明,戶籍謄本記事,這是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查證的資料。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侯選人符合候選資格。

希望中華民國台灣是正常的國家,政府是可信任的。
T15346 wrote:
有時真的搞不懂,美國人歸籍中華民國,總比在抗日時,有的國人去當漢賊,或是共黨間諜。
蕭美琴在美國的表現,幫台灣爭取到外交上的勝利,突破對岸的封鎖,敢說之前的國民黨做得到嗎?
可以讓美國會會議長來台灣訪問,讓官員來台灣,讓歐洲議員來台灣。
國民黨執政,一直想突圍對岸封鎖,最後卻是採去親共做法,靠中國賞賜,聽話就給,不聽話就收,有需要把自己踐踏到這麼低嗎?

..................

民進黨執政掉了8個國家,真的是外交上的勝利
美國會會議長來台灣訪問? 一個被霸免的國會議長,丟臉阿~~
讓歐洲議員來台灣? 這幾十年間 ,是時常發生的事,很特別嗎? 笑死


放棄美國國籍的資料在哪裡? 還不拿出來!!

Ok1988 wrote:
我確定有人沒念過要不...(恕刪)


你是哈哈君?

不然,怎麽都不敢正面回應?


你既然要義無反顧的維護蕭美琴,就要有自信一點

我認為,蕭美琴當年應該唸過誓詞,宣示效忠美國

但是

2002年以後她做出了選擇,放棄了美國籍

至少,她是這樣對外宣稱的
JasonQ

Ciris 你也搞錯內容,你要擔保當年蕭美琴回美國就讀高中的期間沒念過誓詞?

2023-12-08 11:51
Kake

JasonQ 有證據就拿出來而不是要別人擔保....不意外,胡說八道的很愉快的樣子...可悲喔~

2023-12-08 13:19
為什麼一堆人
把人講的話
當成比法律還正確可靠

好像說是美國人就是美國人
說不是美國人就不是美國人
說是臺灣人就是臺灣人
說不是臺灣人就不是臺灣人
說選立委就能選立委
完全無視法律的可行性
JasonQ wrote:
蕭美琴當年應該唸過誓詞,宣示效忠美國


未成年子女不會宣誓
Allen Yeh
JasonQ wrote:
2002年以後她做出了選擇,放棄了美國籍

事實上 他有來台灣考過聯考
考上南女

應該是在等待美國學校通知之前
回來台灣考的
這表示 他曾有機會那個時候就融入台灣社會
但是他的選擇仍是美國

直到他在美國念完碩士
然後? 沒有然後 因為他就在美國 但是 沒從事他的專業工作
而是在民進黨從事對美工作
這表示....他當時並沒有辦法很輕易地融入美國生活
所以在畢業六年後,當僑選立委(入籍中華民國)

如果 他的能力很強
那現在應該是在美國從事東亞方面工作
而非...在2001 年 回他國中後就離開的台灣

而他一開始工作也是在美國
這表示他一開始也沒有學成歸國
(就一般認知下,他的本國應該是美國,畢竟他畢業後都沒申請中華民國國籍)
的打算...

-----
只是要說他能力好 又愛國
有點牽強....
但是 當個副手 真的也不需要上述兩項
Kake

天啊...拿一個例子當通例.....可憐又可悲~

2023-12-08 13:20
dgame wrote:
事實上 他有來台灣考...(恕刪)


是的

平常心看待蕭美琴的狀況就好

美國籍與中華民國籍之間,她已經做出了選擇

只不過,不需要為了神化、維護蕭美琴的形象,而把過去她的作為用很牽強的說法扭曲成現在國人想要的狀態....
Kake

沒有人神話,但看到有人試圖醜化抹黑...就說的就是你!

2023-12-0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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