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onepoor wrote:
華航把一批舊飛機成本攤提掉,我是覺得這可以討論,不過並不是沒有提撥二成的盈餘...
計價基準變了
名義上是兩成可實質內容卻不相同
如有些政策性造成虧損
高層做人情配合或是錯誤操作
就如飛機尚有殘值不會全然虧損
但若拿去送人或半買半送作帳做掉
人情給高層拿走部份錢卻是從員工分攤
花錢的當然很高興不會有意見
someonepoor wrote:
我自己認知是多個一月通常是在年終裡面發,但是你說這不等於年終獎金這就....
以我的認知有沒有保障年薪影響的是公司有沒有義務發給你,這一部分有薪資性質,
但是這不影響他用什麼的名目發放。講真的吵這個真的就是勞資關係不好吵架用的...
如你所言相罵本
資方灌水用
機師吵架用
有疑問的是不知機師第13個月性質
資方若用20%分配為保障第13底薪
自然其餘年終就會造成實質減少
那就不是只有名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