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得不錯其實說疲勞駕駛或一時恍神是一般標準答案,不然你要他說是故意撞上去的?所以不必太認真.另外剩下800萬..當然是提起業務過失民事求償,老子都有錢開超跑,沒錢請律師?撞車的會沒過失的很少,要找理由求償多得是,有錢人這部分更是佔有絕對優勢.順便說一下普悠瑪事故賠償,台鐵擺明擺爛,但也說得很明白,你有錢就上法庭來跟我鬥,不然就乖乖給我吞下去,國內律師也民不與官鬥,沒人敢接刑民事上法院,看是否能和解幫受害者討公道,在美國早被集體訴訟告得嫑嫑的沒錢要找錢,當然是要請第3者出錢,保險是一個好方法,講白的就是99%的幫1%的出錢,不過我是希望強制險能增加自己的車體險,保費隨自己意思挑級距,這樣至少車子賠多少由自己決定,然後法律再訂賠償上限,就不會怕肇事者賠不起,也不會形成劫貧濟富.creamlemon wrote:居然蓋到31層樓了,...(恕刪)
最近這新聞有些效果:因擔心與超跑發生意外無法負擔賠償、因而加買保險以求心安,這種人數量會增加。人民有這種心態對保險業極為有利,所以想盡辦法要帶風向、要讓"車損求償上限"條款無法立法成功,這也是情理之中。
creamlemon wrote:讓我們再回顧一次, 保險公司, 是絕不會掏自己的錢的. 這是絕不會變的.於是, 假設2018年有100名千萬車主保險 ; 每人要出八萬的超額險費用(簡略來說)很自然, 2019年進入叢林法則; 若只有10名車主保險, 每人要出八十萬 ;若極端地只有1名車主保險, 那他出八百萬賠自己(原因在於保險本來是眾人集資, 出小錢抵抗風險 ; 現在提案是極少數車主出大錢賠自己....那 我何必保? ) 開名車不保高額險反而要全部的人保,就因為怕撞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