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現在全台灣大概只有你一個人認為,文大宿舍不關侯友宜的事。(恕刪) 說你沒有論述能力就在這裡.有啥關係?當事人?公司負責人?還是?...你說說 關他啥事?有沒有關係法律上有明確的界定.這件事在法律上根本與他無關.他又不是財產持有人.關他啥事?菜桶炒地皮錢可是進他戶頭.賺的錢也在他戶頭.他叫當事人.小時候多念點書.就只有這種抹黑的功力.寫這些也只是出來被打臉吧..
就法而言,大群館租給文化不違法,但文化拿來當學生宿舍,照北市府解釋就違反特二土地使用區分的規定,因此這部分違法的是文化.一堆人要房東為房客的行為負責,照此邏輯,那房客當二房東違法使用,或是房客在租房內發生任何事故,房東都要負責,那房客利用租屋處販毒,架詐騙機房,做黑道堂口擄人勒索收保護費,甚至在裡面發生凶殺案,那房東不就賠不完.至於關不關侯的事,這是各自解讀,各取所需,但說穿了,是否關誰的事,也都是文化要負責收這爛攤子,佑昱頂多昨天正式解約收回大群館不管民刑事就都沒他的事了,原大群館學生還是要由文化負責塞到各館,直接吃掉60%的新生床位,今年文化大一新生要競逐剩下的40%床位.另外北市府還撤銷所有文大周遭共16件包租代管的申請案,其中9件已經核准,事後還是收到撤銷通知,一般認為這是要為公宅修法能包租代管當學生宿舍找到合理性,等於雪上加霜.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所以現在侯友宜是又昱公司的發言人?既然與他無關,那叫又昱公司的人出來面對阿。(恕刪) 這更好笑了.又昱公司要面對啥?你是法官?法院?公司違法怎不去告呢?沒有違法要面對啥?菜桶怎不出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