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han wrote:仗勢?這個勢就是法律給公務員的!法律都這樣定了,官員們能不拿來修理一下老百姓?所以我一直認為台灣的亂象都是立委造成的立委誰選的?啊!自作孽不可活! 法律可沒有給柯P這樣的公務員 "翻口供" 的權利~換句話說~依法行政,柯P跟他的幕僚,在大巨蛋案上啥時候依法行政過了~halachung wrote:...(恕刪)沒有啥勢不勢的。。。只有依法行政。。。假依法仗勢的垃圾人人得以唾罵之。。。 ~
iijima_ai wrote:建築師的問題,我沒...(恕刪) 因為他的文被砍了~~所以引用i兄的圖,請勿見怪事實上阿肥肥r對於建築師提出申覆的時間是算錯的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55363359&ctNode=82924&mp=108051M...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移送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經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104年12月11日及24日審議結果,認為監造人依其監造職責,確實違反建築師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予以「停業2年」之懲戒處分。建築師於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得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 不知道是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怎麼樣的就開始停業的起算日,也該是 "收到審議決議書後" 才開始起算而申請覆審的20天,也是 "收到審議決議書後" 才開始起算就算開完會,也還要經過一些整理簽核的公文流程所以連北市府到1/27日才發新聞稿...所以囉~~是阿肥肥r自己搞錯了---某種程度而言,能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也是種才能跟幸福啊
僅回某肥大大......與趙藤雄董事長會談大巨蛋案 鄧家基:提供北市府公安基準給遠雄參考,回歸專業解決問題http://sec.gov.taipei/ct.asp?xItem=207368671&ctNode=22621&mp=101001這是北市府新聞稿現在回歸專業....那之前林局長是??第四段第一句鄧家基表示,市府訂出了這公安基本的要求,是一個責任,也是一個理想大家都知道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倒數第二段媒體詢問遠雄是在北市府公安標準下模擬方案,還是遠雄原本的規劃的?鄧家基表示,北市府的公安基準不會變,這考驗遠雄整體規劃團隊的技術能力及創意,如何在商業獲益預期損失可以達到最少,這是技術能力展現。他再次強調,公安標準不會變,但如何達到經濟效益又可行,這是本事,這是雙方都同意的。這部分趙董事長也說即使他心裡不滿意,但是他會接受,關鍵是回歸專業審查,達到公安基準都願意來做,這也是為何要找專業的第三方審查。這邊指的是法律的標準還是北市府的標準文中也有提到臺灣建築中心是專業的第三方那之前400萬找路人甲路人乙用非業界常用軟體是?
halachung wrote:台灣最沒營養的就是政論節目...(恕刪) 大大,快別這麼說,很多髮箍夾很彎、覺得自己醒、或是大腸開花的人是靠這個在修補破損體力與心靈的。好歹他們的收視率也有0.1%到0.5%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