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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1971年的政府】【為釣魚台做了什麼】?

Nitromania wrote:
美日安保條約擺在那,(恕刪)

又是拿安保條約來扯蛋,自己前面都說沒講主權,是要查什麼?反正不打算回答釣魚台是誰的就是了

你如果是中華民國國民,答案只有一個,釣魚台是我們的

提中共海警船是要表達人家為了領土已經在動作了,日方也是,我國政府呢?跟你我一樣打嘴砲

中共聲索南海,美艦自由航巡南海,就看誰先開火
只有管理權沒有主權
就代表如果打不贏就沒得說
對嗎?
美國從不題那主權
只講美日安保條約
道理就在那對嗎?
up2u wrote:
又是拿安保條約來扯蛋,自己前面都說沒講主權,是要查什麼?反正不打算回答釣魚台是誰的就是了


我之前已經講過, 安保條約當然不會主動提起釣魚台主權, 但美國於2019年宣稱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台, 我認為這已經暗示了美國的態度

至於釣魚台是誰的, 我之前也講過, 釣魚台的現狀就是主權有爭議

up2u wrote:
你如果是中華民國國民,答案只有一個,釣魚台是我們的


關起門來你當然可以這麼說, 但是走到外面, 你要面對的是法理和實力等現實問題

我可以模仿你造句:
你如果是中華民國國民, 答案只有一個, 蒙古是我們的

但基於法理和實力等現實問題, 蒙古已經是個獨立國家, 而且是聯合國會員國. 你就算滿腹民族主義又奈何?

up2u wrote:
提中共海警船是要表達人家為了領土已經在動作了,日方也是,我國政府呢?跟你我一樣打嘴砲


目前引起大家注意的是日方將釣魚台住址"登野城"改成"登野城尖閣"

從一個日文住址改到另一個日文住址, 同樣是日文住址, 對你來說差異是什麼?

況且宜蘭還搶在日方之前將釣魚台改名了

政府已經發表正式聲明, 就我看來, 相對強度已經夠了

若你認為不夠, 說來聽聽你認為政府還要做什麼

就我看來, 這邊很多人只是藉著釣魚台問題來打現任的政府, 對釣魚台問題其實既不了解也不關心
Nitromania wrote:
我之前已經講過, 安(恕刪)

繞了這麼多,所以釣魚台是哪國的?

關起門來是在自爽,我國政府當然要派船艦去巡航

類比蒙古錯誤,蒙古土地上有人有旗,釣魚台是無人島,誰插旗了?

地方政府的動作我沒興趣,他們高興就好,想保釣100%支持,中央政府的態度才是重點,台灣目前執政黨只剩發表聲明的嘴砲
up2u wrote:
地方政府的動作我沒興趣,他們高興就好,想保釣100%支持,中央政府的態度才是重點,台灣目前執政黨只剩發表聲明的嘴砲


你這麼說政府我不同意
執政黨做的也不少 , 釣魚台主權執政黨至少還有花錢在網路上 ,
用網軍還有日遺三帶風向往北吹
催回母國
up2u wrote:
繞了這麼多,所以釣魚台是哪國的?


釣魚台主權有爭議, 1945到1971之間政府不作為造成今天的局面

證據1為1970和1971的官方教科書. 前面討論過很多了, 看得進去的人自然看見了, 看不進去的人還是看不見

證據2為"外交部歷年來就釣魚臺主權問題之聲明一覽表", 1971.6.11以前沒有任何官方聲明

外交部官網就在這, 你去翻吧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C641B6979A7897C0&sms=60ECE8A8F0DB165D&s=F2FA00BAE6D1EBD5

up2u wrote:
關起門來是在自爽,我國政府當然要派船艦去巡航


以這次來說, 我認為政府的力度夠了, 相關理由我也提供了. 你認為還要派船艦去巡航, 你有表達的權利

up2u wrote:
類比蒙古錯誤,蒙古土地上有人有旗,釣魚台是無人島,誰插旗了?


蒙古主權你放下了. 我相信還有比你更純粹的中華民國派不同意你"有人有旗"就算了的說法

up2u wrote:
地方政府的動作我沒興趣,他們高興就好,想保釣100%支持,中央政府的態度才是重點,台灣目前執政黨只剩發表聲明的嘴砲


上次馬英九派海巡去釣魚台打水砲, 起因是當時日方要將釣魚台國有化, 事件的強度高於這次

但馬任內打水砲也僅那一次, 後續並未將海巡"巡航"釣魚台海域常態化

釣魚台還是被日方國有化了, 從結果論來看, 水砲和你所謂的嘴砲沒有差異
Nitromania wrote:
馬任內打水砲


馬任內打水砲在釣魚台海域驅逐日艦
漁權不就簽了
對嗎?
kantinger wrote:
馬任內打水砲在釣魚台海域驅逐日艦
漁權不就簽了
對嗎?


大叔
就我個人認知, "驅逐"有追趕對方並將其逐出境外的含意
白話就是把對方趕跑了
雙方互打水砲, 你用驅逐來形容, 頗有自認勝利的味道


馬和日方簽了漁權是好事
但你可能不知道這漁權協定不包含釣魚台周邊12海浬
換句話說
根據馬的漁權協議, 中華民國國民無權進入中華民國"領土"釣魚台周邊12海浬以內捕魚
這點被白紙黑字寫進馬的漁權協定
Nitromania wrote:
馬和日方簽了漁權是好事
但你可能不知道這漁權協定不包含釣魚台周邊12海浬
換句話說
根據馬的漁權協議, 台灣漁民無權進入中華民國"領土"釣魚台周邊12海浬以內捕魚


喔!現在呢? 漁民可以在釣魚台周邊12海浬外附近捕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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