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這是合理推論! 事實...(恕刪)
今天我家遭小偷, 我也合理推論是隔壁阿明幹的, 因為他以前曾經跑來我家, 所以我要跟法官說一定是他偷我東西,如何證明? 我用我合理的推論阿明就是賊, 至於你問我證據呢, 我用我合理的懷疑當證據。真是笑死。
hankchai wrote:莫名其妙!我何時講犯法了?
的確有這一件事,我聽朋友說
有好幾個原本想投給锟P上網得知柯丁伯仲之間紛紛改投給丁丁
你問我有沒有證據?沒有,就是聽說
怎麼了棄保投給丁丁有犯法嗎??
若有犯法,你要如何證明那些人真投給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