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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漏氣3小時 踢皮球沒人管?

dulinsu wrote:
大家可以停止討論『疏散』這話題了,
因為高雄市政府不是早就表明:『對於管線布置根本無法掌握』。

連那些馬路下有哪些管線,
都根本不清楚,
這要市政府疏散那些區域?

就如同軍團作戰,
對於敵軍的位置都不清楚,
如何全面包圍殲滅敵軍?.(恕刪)

如果市府對於管線布置根本無法掌握,
市民真的會嚇出一身冷汗

陳建忠 wrote:
我的意思是通常氣爆爆...(恕刪)


沒人想到...第一次發生... 所以 無法處理..


所以死這麼多人是應該的????

這種論點 真是太強了!!!


我真的要說 天佑 某黨執政縣市的百姓....你們要加油!!!

災害都是建立在對政府的寬容!!! 保重...
rSAM4010 wrote:在22點22分之前,苓雅區前鎮區共有八處氣體外洩,全部都是從水溝蓋溢出,
且已陸續發生水溝蓋氣爆,甚至民宅內地板因此爆開龜裂,
從地圖上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大片區域,而不是局部街道,
...(恕刪)

很多資訊可能媒體不敢報
事實上110,119電話應該早就接不完了
這三小時沒處理好
最後全爆了
如果在北部
媒體政客早就罵到倒台了
而不是陳菊講的現在不追究市政府責任
這麼爛應該也不敢追究吧
wenjie0810 wrote:
這個個案要疏散或不疏散都兩難
什麼時間爆炸是看丙烯什麼時候遇到火源
可能是第一個小時,也可能會是第五個小時
如果是第一時間就疏散,也剛好在第一個小時就爆炸
死傷不就更慘重

如果高雄近期再發生大規模外洩事件,你猜會不會疏散民眾?
或者說你在你家門口聞到濃濃的瓦斯味,看到水溝蓋冒出白煙,而且久久不散,請問你會怎麼做?

這次事件也告訴我們,拖越久漏越多,災情可能更嚴重!
看完這討論串,覺得這市府團隊是等通報團隊,
連里長都知道不對勁,會主動出擊四處聯絡,
這些市府官員卻是這也沒有,那也沒有,太離譜,高雄市管幾年了?
都四處噴煙了,還沒有警覺性,怪廠商沒通報,難道不會自己先查嗎?
看市府的記者會都快噴飯,居然還有臉指責李長榮,一付想趕緊把所有責任都踢給廠商。
大言炎炎 wrote:
難道92-93年完成全市公共管線資料庫調查及建檔是假的?好奇


這點由我來解答吧~
因為綠色和平電台周五的節目(17:00~18:00)
當天女主持人有專訪趙天麟立委(該選區)
趙立委說法:高市府手邊的資料是92年左右建置的,而20年前的就沒有資料
(他訪問中有說到高市府很努力的於10年前建置了地下管線資料清查)

可以去調當天的帶子~我想網路上應該有人錄音
如果照他話語的解釋來看,
是否意思是高市府做的調查,建置的資料庫僅僅只是當時手邊的資料蒐集整理而成
而非實際去調查地下的管線?
抑或應該解釋為:高市府調查地下管線的部分,
是針對手邊歷年來的資料逐一實地清查,而非真正的[重新]調查

所以民國83年之前(103-20 = 83)就已經埋在地下,
高市府因為沒有資料所以沒在資料庫內?

aavicky wrote:
可以說一下政府那個部...(恕刪)


之前有個履歷是別人 Keyin 的不關他的事,而他本人也不清楚
現在又有蓋章也是別人蓋的,那個章是在蓋甚麼,本人也不清楚

現在台灣的人都是這樣做事而視為理所當然?
難怪台灣很容易出事

丹尼爾克雷格 wrote:
要真相?遭指氣爆禍首...(恕刪)


造成高雄無辜市民28條人命死亡,299人受傷,
氣體外洩廠商,操作不當的人員,輕忽通報的人員與公部門,各種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的疏失,
一個都不能放過!這是市民的血淚傷亡,絕對不能草草了事,至少要讓相關人員謹記,以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另外,
高雄市府對外列舉兩大理由反駁「疏散」的必要:
其一,氣爆的傷亡者主要都在路面而非屋內,讓大家留在屋內是正確的;
其二,爆炸現場是人潮密集地區,若當時真採取疏散行動,可能有更多人遇上氣爆而傷亡。

個人看法,市府這兩點解釋,實在邏輯不通。原因在於,
一,以當晚陸續路段氣體外洩區域不斷擴大看,顯示災情控制失效;在那種情況下,當然應該及早架設封鎖線,進行人車管制,疏散絕對不光是把市民疏散到街上啊!附近有學校,公園,這都是很安全的疏散場所;
二,就算一直無法分辨氣體為何物,只要作出適當區域管制,都有助於降低傷亡;
三,爆炸前有三小時的充裕時間,若及早疏散,何致遇上氣爆?
四,就算不對居民採取強制疏散,只要有效管制區域交通,便不致讓那麼多人在路面送命;而市府連這個也沒做。

這段時間以來,在新聞媒體有訪問為數不少的國際危難應變專家,每一位提到有關氣體外洩的處理SOP,都會包含有效疏散民眾及外洩區域管制交通,避免造成更大的傷亡人數,唯獨市政府可以拿出這麼獨家特別的解釋,這令人相當不解。

追究責任是預防下次慘痛事件再發生,相信高雄市民都能用真正的理智與智慧去判斷,孰是孰非。

更希望在第一線搶救的警消人員,受傷的能盡快恢復健康,而不幸身亡的警消人員家屬,能早日走出陰霾,無辜受害的英靈,能幫助偵辦的高雄地檢署與檢調人員,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把這些元凶全都繩之法。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
放心吧!主管機關一定沒責任,!直轄市一定沒錢建設!高雄民眾請自求多福,!

Jack.He wrote:
造成高雄無辜市民28條人命死亡,299人受傷,
氣體外洩廠商,操作不當的人員,輕忽通報的人員與公部門,各種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的疏失,
一個都不能放過!這是市民的血淚傷亡,絕對不能草草了事,至少要讓相關人員謹記,以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另外,
高雄市府對外列舉兩大理由反駁「疏散」的必要:
其一,氣爆的傷亡者主要都在路面而非屋內,讓大家留在屋內是正確的;
其二,爆炸現場是人潮密集地區,若當時真採取疏散行動,可能有更多人遇上氣爆而傷亡。...(恕刪)


發生不明氣體四處噴漏是在下班時間!消防隊面對不明情況只能持續噴水@@

當時坐鎮市政府的首長不知道是哪一個大官?這個人才應該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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