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6 wrote:
說明什麼?廢話嗎.當地人的土地被徵收時是不值錢的農地通常以分賣
發還時變成商業區的建地.土地一下子增值了多少倍.不好嗎
你認為好,但很明顯的張家認為不好. 而被拆的是張家不是你家.死的是張家人也不是你家的人.
sean1972 wrote:
就是為所欲為才逼死人,有衝突嗎?
有釘子戶啊,有逼死人的嗎?
房子會增值所以要甘心被拆? 如果真的增值了,那有兩間房以上的屋主都拆一拆好不好?
照你的邏輯,是不是只要因公共建設的開發,不管開發過程中會死多少人,拆就對了?
sean1972 wrote:
房子會增值所以要甘心被拆? 如果真的增值了,那有兩間房以上的屋主都拆一拆好不好?
sean1972 wrote:
照你的邏輯,是不是只要因公共建設的開發,不管開發過程中會死多少人,拆就對了?
han172189 wrote:
1.如果是為所欲為,...(恕刪)
han172189 wrote:
你還是說不出來怎麼樣逼死人?(事實上是自殺、他殺、意外死亡都還不清楚呢!)
han172189 wrote:
1.不要在這裡憑空杜譔,我之前的發言說過,修法訂出更合理的徵收方式,我樂觀其成。
2.如果有合理的補償,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不會走向絕路。
3.照你的想法,以後公共建設只要有人反對,就要喊卡,因為可能有人會自殺。大概什麼都做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