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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沒遺書..只靠他自己寫作的一本書..以及他父母的申明文.就想定罪???

congydu wrote:
女生說一句我不是合意的,就是[姦]了
法律是這樣認定[姦]的嗎?

姦這個定義 本來就難說,
以前有人用糖果當誘餌, 性侵女童得逞,
結果也是有法官判決說,女童沒有說不,所以沒有違反女童的意願,
所以 不算性侵,
不會覺得很扯嗎??

還有幾年前,有日本女大生來台探視男友,結果在車上被運將性侵,
在法庭上,這運將也是辯稱 是女方願意的 兩人是一夜情,
連檢調都看不過去說,也不看看自己四十好幾了,腦滿腸肥 滿嘴檳榔渣的樣子,
女大生才21歲, 花容月貌, 會願意跟他一夜情?????
很多性侵犯都是這樣的 ,不把證據攤在他面前, 能狡辯就狡辯.....

newjohnpc wrote:
我想並不是因為這樣...(恕刪)


就一個拍子打不響啊,劇情超展開,所以才會兩情相悅變性侵。

反正說到這裡就好,我很少在看新聞。怎麼不多關心一下國際事件?isis都跑到菲律賓了...

Loompster wrote:
所以才會兩情相悅變性侵。

有沒有可能是性侵之後 再變成兩情相悅???
Loompster wrote:
就一個拍子打不響啊

所以是55歲的拍子 打得響18歲(或者17歲)的拍子??
yurue wrote:
騙砲...(恕刪)

是誘姦還是搶姦

Loompster wrote:
就一個拍子打不響啊,劇情超展開,所以才會兩情相悅變性侵。

反正說到這裡就好,我很少在看新聞。怎麼不多關心一下國際事件?isis都跑到菲律賓了...


我不是有列出最近的案例嗎?
小啾又在協會辦公室、雷男住處與汽車內,
與雷男各發生兩次性關係及1次猥褻行為,後來發現雷男已婚,自己是小三,才在同年9月與雷男分手並離開協會。

性侵之後自願交往的很多啊...

>>怎麼不多關心一下國際事件?
國際事件?? 台灣有多少高中生在補習你不知道嗎?
自己家裡都不管 去管別的國家??


===============
2017年06月02日00:05
雷曜任(32歲)從2007年起擔任中部多所高中學校的儀隊教練,並指導女高中生小啾(化名),
2013年間小啾考上大學後回到協會當義工,同年7月13日遭雷男撫摸下體猥褻,
隔天被雷男性侵得逞。同年8月間,小啾又在協會辦公室、雷男住處與汽車內,
與雷男各發生兩次性關係及1次猥褻行為,後來發現雷男已婚,自己是小三,才在同年9月與雷男分手並離開協會。


雷男則否認犯行,辯稱「FREE HUGS互動模式」是信任的表示,
對團隊有激勵作用,但他曾特別說明男生不能主動對女生做,教練不能主動對學生做,
因此懷疑女學生的指控,是有人指導誣陷。
一審認為雷男縱使利用少女年輕不經事、崇拜偶像、情竇初開,以「我愛妳、我需要妳、我想妳、妳很重要、
妳跟別人不一樣」等甜言蜜語欺騙感情,行為固屬可惡,但你情我願不觸法,判雷男無罪。

不過二審查出小啾第一次被雷男猥褻、性交後曾向同學哭訴,事後醫院也鑑定小啾罹患
「創傷後壓力症」,顯示小啾不是自願與雷男發生性關係,且當時雷男是協會理事長,
小啾是協會義工,因此認定雷男利用監督權勢對小啾性交與猥褻,昨逆轉改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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