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gydu wrote:
女生說一句我不是合意的,就是[姦]了
法律是這樣認定[姦]的嗎?
姦這個定義 本來就難說,
以前有人用糖果當誘餌, 性侵女童得逞,
結果也是有法官判決說,女童沒有說不,所以沒有違反女童的意願,
所以 不算性侵,
不會覺得很扯嗎??
還有幾年前,有日本女大生來台探視男友,結果在車上被運將性侵,
在法庭上,這運將也是辯稱 是女方願意的 兩人是一夜情,
連檢調都看不過去說,也不看看自己四十好幾了,腦滿腸肥 滿嘴檳榔渣的樣子,
女大生才21歲, 花容月貌, 會願意跟他一夜情?????
很多性侵犯都是這樣的 ,不把證據攤在他面前, 能狡辯就狡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