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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Toluba wrote:
你沒符合食用油脂工廠規範,沒拿到許可執照
是怎麼出口食用原料油啦...(恕刪)


這個部分你也被媒體及名嘴誤導了啦 !
大幸福根本沒有精煉設備 , 怎可能生產食用油 ?
以大幸福的角色 , 只要不是賣回收油欺瞞頂新 , 那就是一切合法 !
這就是為何檢方無法證明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是用回收油出貨給頂新 , 那麼他就
無法被判刑責的原因 ~

拜託你不要自創法規好嘛 ~ 很好笑耶 ....
vivian93 wrote:
我發現有人不只沒腦...(恕刪)


piwu0532 wrote:
這個部分你也被媒體...(恕刪)


如果絕代蝴蝶貼的文件正確

那就有可能是食用油

但也代表了的確有規範

所以就看它貼的文件正確性如何囉

Toluba wrote:
誰跟你講了這段話,還是你眼殘看錯?
要不要再回頭看看


喔?是因為沒腦所以不記得嗎?


vivian93 wrote:
海水也是食品了?
鹽是從海水中提取出來的。



Toluba wrote:
你懂原料兩個字的意思嗎?
拜託用點腦可以嗎?



vivian93 wrote:
我是依照你的回文來回的,
前面有人說鹽的原料是鈉跟氯,
你回她鹽不是這樣制作的,
所以你的意思應該是原料是指製作過程的前段物。
所以我問你海水是不是食品,因為海水是鹽的製作過程的前段物。
不然這樣好了,你跟我說鹽的原料是甚麼?



Toluba wrote:
看你是講什麼鹽啊,粗鹽、精鹽、工業用、食用等等
其實你用點腦,然後自己去估狗一下
就可以不用浪費時間講瞎話



看來要求一個沒腦的人做有腦的事是有點強人所難了,
沒關係,不怪你。乖~

vivian93 wrote:
喔?是因為沒腦所以...(恕刪)

仔細看你問的
你問:海水也是食品了?

海水是原料
原料就一定代表食品?
草莓果醬裡面有天然色素"胭脂紅",來自於胭脂蟲
所以胭脂蟲是食品?

Toluba wrote:
如果絕代蝴蝶貼的文件正確
那就有可能是食用油
但也代表了的確有規範
所以就看它貼的文件正確性如何囉


唉,不知道該怎麼跟一個無腦的人解釋,
不管大幸福能不能賣食用油,
他賣給頂新的都是原料油,
這些原料油如果沒有精煉,就只能當飼料油,
要精煉了才能變成食用油,
而這些油也是到了頂新後才再精煉成食用油的。
所以根本跟大幸福有沒有"食用油製造證書"無關!
因為這些食用油是"頂新"製造的,不是大幸福。
大幸福是提供頂新製造食用油所需的原料油!
懂了嗎?這明明是很簡單的邏輯,有點腦的就懂,為什麼你不懂?

Toluba wrote:
仔細看你問的
你問:海水也是食品了?
海水是原料
原料就一定代表食品?


唉,無腦案件又來一件。
這是你之前提供的連結:
Toluba wrote:
看一堆假設還不如看這篇
楊律師是哪位?怎麼不具名一下以示負責?


以下是網友節錄你提供的連結內文:
chanmingtao wrote:
我被這一句嚇到了: 食品的定義是「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塩是食品, 原料 是 Na + Cl, 所以鈉和氯也是可供人飲食
根本定義有問題,下面我就看不下去了


所以原料是不是食品?
你前面提供的連結說是,然後你現在說不是?
喜歡自己打臉嗎?

vivian93 wrote:
唉,不知道該怎麼跟...(恕刪)

因為你根本邏輯錯誤
要能生產可食用的"原料油",是需要規範的,可能各國規範不同可自行去查
符合規範拿到許可生產出來的油才能進一步精煉成我們常見的食用油

vivian93 wrote:
唉,無腦案件又來一...(恕刪)

那是因為你理解能力有問題
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懂?你會拿海水來喝?

Toluba wrote:
要能生產可食用的"原料油",是需要規範的


這個規範是你前面說的"食用油製造規範"嗎?
為什麼我前面點了妳那麼多次你還看不出來我在點甚麼?
非要我講那麼白?


Toluba wrote:
符合規範拿到許可生產出來的油才能進一步精煉成我們常見的食用油


大幸福沒有的是"食用油製造許可",
問題是大幸福本來就不是製造食用油來賣給頂新,
你一直追著大幸福沒有這個許可幹嘛?他本來就不需要這個許可呀!
你應該是要去找看看大幸福有沒有"原料油製造許可"吧。
至於有沒有,需要我再次點破嗎?
現在是你練習有腦的機會,好好把握吧。
Toluba wrote:
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懂?你會拿海水來喝?


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 及 其原料

好心幫你斷句。
你的閱讀能力問題真的不小。
不然我這麼問好了,
大幸福製造的原料油可以供人飲食嗎?
如果不可以,那就不符合你前面提供的連結所說的食品定義瞜?
所以那個原料油就不需要符合食品規範嚕?
是這樣嗎?
想清楚在回答喔。
不要再繼續鬧笑話了。


為了怕你再次鬧笑話,
我建議你先回去看一下你前面自己貼的連結。

當然,如果覺得自己錯的離譜,又拉不下臉,
你可以選擇不用回應這篇,當作沒看到。
算是我給你最後一次下台階的機會。
好好把握。

最後,記得下次不要隨便暗指別人沒腦。
01上臥虎藏龍多的是,
像你這種一開始自以為很行把別人都當白痴結果最後把自己搞到下不了台的例子比比皆是。
這次就當一個教訓吧。以後討論事情就討論事情,沒有十足把握就別隨便亂諷刺別人。
因為當你自以為是的諷刺別人之後又被打臉,是很難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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