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笑翻,那裏是公共區域根本不用申請好嗎。 總統府前廣場 是公共區域嗎可以自由行走 可以烤肉擺擹嗎社區公園 是公共區域嗎可以自由行走 可以烤肉擺擹嗎馬路上 是公共區域嗎可以自由行走 可以烤肉擺擹嗎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然而,現場住戶直接反...(恕刪) 里長不是管委會沒權利插嘴這論調我沒意見但這跟邪教活動沒申請有什麼關係?垃圾邪教沒申請就是事實確實里長管不著不過我也不確定里長是不是住那個社區,如果里長是社區一份子,他憑什麼不能管?至於你的AI評論「排隊領選舉小物品」算不算違規?我只能說,不是全台灣的社區章程都是同一個標準很多社區內的活動就是要提前申請這種情況下,管委會完全有權力制止活動當然沒有強制力,只能用溫和手段,所以管委會本來也就是一個苦差所以你也可以說就算要制止也應該是由管委會出面這我也沒意見但不管怎麼說都沒辦法抹滅邪教沒有經過申請就在人家社區搞活動散發宣傳品這個事實我就問問各位鄉民你們社區允許隨便進去散發宣傳品嗎?
blood0819 wrote:我只能說,不是全台灣的社區章程都是同一個標準很多社區內的活動就是要提前申請 1.如何證明蔣萬安的國慶音樂會造勢活動有經過申請?2.如何證明發放沈伯洋競選小物的店家沒經過申請?3.當初,里長接受記者訪問說之所以要驅趕洋流支持者是因為社區內不得從事政治活動,但現在證據就是證明他雙標。
真是笑死人了洋流要是有申請早就直接講了如果連這麼簡單的維權都不會真不知道還能幹嘛蔣去參加的活動有沒有申請確實不知道只是依常理判斷你可以自己去求證沒人攔你是啊里長雙標邪教要去討伐他,我也沒意見但里長雙標也不能掩蓋邪教亂闖社區散發宣傳品的事實啊不要講得好像只要眨低別人,邪教就可以為非作歹一樣
blood0819 wrote:但里長雙標也不能掩蓋邪教亂闖社區散發宣傳品的事實啊 1. 個人店家在店內發送競選小物不犯法,里長也有報警,但警方判斷現場群眾安靜排隊並無驅離2. 光你用邪教來形容跟你政治立場不同的人,就代表你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不會客觀甚至帶有極大偏見3. 在你沒辦法證明店家沒有申請,跟蔣萬安國慶音樂會有申請之前,你就不能用有沒有申請這個理由去幫里長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