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
花8000才是好男人20萬是渣男~
偷人家小三 住人家家 花人家錢 被發現告人家 才是暖男~ 價值觀超好的
包養本來就不是好事
花20萬包養網紅有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
Harvey norman wrote:
花20萬包養網紅有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
當大家是第一天認識塔綠班啊?
要是這位議員錢的來源有任何問題,早就司法系統全面追殺了
之前為了收拾高金素梅,都不惜用國安事件處理,兵分二十幾路查辦,順便扣押一堆人
今天就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這個議員金錢來源不明的資料,才會在那邊影射,不然早給他法辦了

這麼說來,Harvey norman你的爆料反而證明了當事人金錢來源上的清白,錢的來源肯定是沒問題了
再說哪個議員沒有自己的小投資或小事業,檢調肯定全查過了,都抓不到任何毛病,才沒辦法動他,只能把這些資料丟給八卦小報去爆料,不然老早就動手抓人,讓全部媒體登頭條了

很好,正好說明了這個議員的金錢和事業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可以讓你們這些髒東西做文章

至於男女關係如何,男未婚,女未嫁,本來就是自由的,和一堆搞婚外情的,搞小男孩的,招妓的塔綠班,能比嗎


土開非常多,
其他很多縣市要嘛被盯很緊,
要嘛就是土地比較不值錢,
不然就是人口太少,
現在桃園市應該比北北基要爽,
從人口密度和位置來看,
應該比台中和台南高雄更肥一點...
貪汙的方式,通常如果要做,
都是用投資公司,
例如開發公司或投資公司,
而且最好用"國際"二字,
扣掉用白手套和人頭戶的方式,
走國際化的玩法路線比較藝術和優雅,
這類的登記在名下也算安全,
特別是台北市以外,因為台北市議員立委都比較容易被放大鏡檢視,
外縣市低全國知名度的,
就老方法,
因為公職登記,1股算票面10元而已,就算1萬股,也不過10萬而已,
然後資本額小,可以實質控股,
這間開發公司可以名下再持有一堆奇怪公司的股份,
然後堆很多層,
最底層的則實際持有大量不動產或真正有價值的公司,
而之所以要國際,
因為要出海斷一手,
出海後再透過海外投資或空殼公司買回台灣的不動產或其他控股公司,
海外金流無法查,原則上就會斷在國外,通常就算被抓,9成都可以全身而退,
剩下一成,大概都只能用財產來源不明罪處理,但其實刑度非常輕,
如果可以搓到用財產來源不明罪,其實除了政治生涯可能斷掉之外,其他方面也可以算是全身而退,
其實如果要貪汙,
方式非常多樣化,
但有些人滿懶的,
都比較喜歡用投資控股公司吃不動產,
屬於不良公職懶人投資法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