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ki wrote:一樣貪污助理費的案子同一個法官判決,拿更少的童仲彥為什麼要被判3年半,法院是不是應該出來好好說明一下
歷年因為A助理費被關過的是不是全都可以出來申請冤獄賠償?
.............
無法說明!!!
因為黨有政策上的需要,
釋放與柯黨和解訊息~
明年選舉讓第三方加入競選,看看是否可從中得利...



相信我... 我是正解~~已經閱讀服務條款並且同意註冊為會員 wrote:
這位旗袍藝術家法官,為什麼同一個法官在同類型的二個案件,會有截然不同的裁判?
這位旗袍藝術家法官,明明立法院助理費的預算編列科目就是「人事費」,不是給立委的補助款項目,為什麼做出與過去許多案件的裁判相反的心證?
mourningtw wrote:
因為現行法令的規定就是不一樣啊
立委是立法院編預算後直接撥付給助理,委員不經手
議員是議會編預算後,先當成補助給議員再由議員自己發給助理啊
法官也不是沒疑問,所以他才申請釋憲,結果大法官直接打回票不解釋
他就只好照現行法令判啊
還有過去哪來許多案件裁判相反,議員判有罪的不分藍綠都有
但是立法委員判有罪定讞的,到現在一個都沒有,哪來的相反
已現在看最可能有罪的是二審的顏寬恆,但是他主要也是用了人頭助理這點有罪
但高的案子目前看到的法官就是認為那些助理都有實質在當助理
所以結果不同也不意外,其實童也是人頭助理是判刑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