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再關就是幫倒忙了!

小保羅155 wrote:

檢方有態度,法官有立場
相信司法,橘子快回家


檢方的態度就是要弄死你...啥無罪推論人權憲法第22條都是狗屁..就是想盡辦法要羈押你..

橘子回不回來跟柯文哲有啥關係..檢方拘提不到證人是檢方無能..檢方通緝她都不回來..柯文哲有啥辦法讓她回來??

那當年陳水扁一家弊案而被依洗錢罪發布通緝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當初被特偵組通緝25年.

黃芳彥被控替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洗錢2.8億元,以及替吳保管價值約1億元的75件鑽石等珠寶,成為扁案中首位被通緝的被告

吳淑珍有被羈押嗎?

終於有法官頂著高院的壓力敢面對事實...

檢察官所列證人達數百人..並要求柯文哲都不能接觸...北院此次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明確界定

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自依法得對被告得否為特定行為、是否得接觸證人及其範圍為何為一定之限制,然亦需符合比例原則之衡量,不得為過度之限制。是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被告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惟因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

法官敢跟高院對幹也應該是看不下去了..要不然哪個法官願意跟高院對幹的??.

來繼續抗告..我等著看..
113年12月北檢起訴後

今(114)年1月時,北院承審法官就分別裁定3千萬及7千萬交保

是北檢不斷抗告後,又把柯P羈押了9個月

押人一般有兩種原因,可能逃走可能串供

逃走這理由連北檢自己都不信,所以不斷抗告的理由就是說柯P很可能會串供

既然自始至終,都很可能會串供

應該把柯P關好關滿才是啊!

北檢為何放棄了?不是說政治及小草都不能干預司法嗎?

北檢要堅持下去啊!不然你前面說放柯P出來會串供,是在騙人嗎?
warrenwang111 wrote:
法官敢跟高院對幹也應該是看不下去了..要不然哪個法官願意跟高院對幹的??.

來繼續抗告..我等著看..

尊重法院的程序
法治之國非人治
公務員收錢就是貪污,例子如清潔隊員的32元就被起訴。既然這部分確定了,橘子回不回來就不重要了,只是判28年跟50年的差別而已。
有沒有貪都還沒判咧

只是羈押您就說28年喔???



綠色人果然信的不少

原來關押柯文哲從來就是為了要幫民進黨的忙喔??

這種理解力..黨都還願意給1450元

這黨可真有錢
那麼愛錢,就繼續當醫生就好了,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任何人都可以懷疑柯文哲拿錢,但檢察官是掌握公權力的人,要侵害人身自由羈押人得拿出證據。然而檢方每傳喚一個證人,檢方就被打臉一次,打到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到現在還相信柯文哲貪汙的只剩下有病的青鳥。沒關係,32:0治百病。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