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無漫遊 wrote:
不解1
橘子為何要逃亡
據了解他是柯文哲貼身秘書
難道他真的是收賄共犯嗎?
柯P之於橘子
就像
馬英九之於余文
懂?
這鍋要給誰扛?
有罪的人扛嗎?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還有一堆人說柯P自證清白為什麼不叫橘子回來?
一般基本法律常識,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懂?
我為什麼要主動幫檢察官提供更多的證據?我是被告耶,我又不是腦袋有洞
法律審判最基本原則:"罪疑惟輕"
偏偏這案子的檢察官故意反過來幹,只要說不清楚的,沒有直接證據的,都用推論的方式反證那就是有
這是一件求刑20幾年的重刑案耶,控方能這樣幹?
堂堂一個法務部長連對棄保逃亡的經濟重犯林秉文都只能柔性勸說了,你自己回來投案吧
林炳文回說我自己會看時間,有空我再回台灣說明案情

你說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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