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ccc wrote:假如你叔叔很有錢 你家很慘 你不希望他幫你們?
sam189 wrote:
代臉書女網友徐可樂貼文(經本人同意轉貼)
我是這不公不正法條受害者,請大家幫忙宣傳,我無子女,孤單一人,面對(已亡先夫家)4個兄弟姐妹可分產1/2,這種不對等的法條,根本就是針對我們無子女的追殺令啊!
遺產戰打得我心力交瘁,只想把自己辛苦繳20年房貸的房子自己擁有,不想老了還要流落街頭,萬一流落街頭,我是否可以申請國賠,要求國家養我到老死。
且先夫家,兄弟姐妹從我嫁進來從沒付出過一毛錢,這種不公不正義的法條可以直接改為(無子女追殺條款)。
希望政府官員,全臺灣的立法委員好好睜開眼睛,認真正視這件嚴重的事情。
已經(受)此法條受害的人,希望政府能溯及旣往,讓他們申請還回或申請國賠。...(恕刪)
唉~令人不勝唏噓的事實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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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此議題追求的目的之一,個人遺產分配自由。特留分的存在經常成為某種形式的障礙與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