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 John wrote:從沒誠意的主文就看出假議題而已,再來用「核三」就會給人印象是南部的事必定影響其他地區參與率,更重要是過去公投政府重視嗎,我相信不少人因為這原因連去都不想去。 對啊,只有兩成多的投票率
bbvvccjojotv wrote:過去舉行的核...(恕刪) 要衝高投票率,需要靠誘因,比方說話題性、必要性所以,過去才會有公投綁大選的做法,除了可以衝高投票率,還能降低頻率和減少花費但是在民進黨刻意的刁難之下,搞出了投票時間太長的狀況....
本來公投法的設計是針對缺乏共識的議題訴諸民意的背書作為政策執行的依據也就代議政治的一種補強有人會跳出來說人家先進國家瑞士可把大大小小議題都用公投決定但人家的國情可不一般因為建國時就訂定有三個國語又是聯邦議會制平時都是各州各行其是除了在學校強迫學三種國語公投可是少數能跨越州界形塑統一意志的重要工具其他國家的大小公投也多少帶有政治團結的目的本來核能政策是專業議題在台灣被輿論炒作也是當年黨外人士從政的一種手段核能/環保/都更/統獨過去30多年政治運動的熱門話題政策永遠在鬼打牆死循環以後的台灣人可以驕傲的說雖然我們失去了建設但擁有選舉!!!
其實這次公投票數,同意方是不同意方的近3倍,表示絕大多數人支持核三延役運轉。但是因為此次公投沒綁大選,造成投票人數過低,總投票人僅約585萬人,只有總投票人口的近30%,儘管同意方有433萬依然不通過。公投是個民意取向調查,跟選舉罷免不同,並沒有強制執行力,不應該設限門檻才對,希望執政黨尊重多數民意,重新考慮核三延役問題,才是臺灣之福。
bbvvccjojotv wrote:過去舉行的核四公投,...(恕刪) 之前民進黨就曾表示「政策性公投沒有強制性」以下是 AI 查詢的資料;政策性公投(全國性公投)依《公民投票法》,這類公投的結果 對政府有拘束力。但是拘束的對象是 行政機關,也就是說,若公投通過,政府就應該依結果 推動或停止某項政策。問題是,實際操作上,行政機關仍有「執行的裁量權」,可能會 拖延、模糊處理,甚至解釋不同。例子:2018 年反核食公投通過,但後來台灣仍逐步開放日本食品進口。2018 年能源政策相關公投通過,要求廢除 2025 非核家園,但政府後來仍維持逐步非核的政策。====================PS: 我覺得如果核三公投跟 726 那次反罷綁一起,搞不好有可能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