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出世 wrote:我說的是包商吸入輻射源台電員工又是另外一例 這是不一樣喔 你明知不一樣那你放在一起講就是存心造謠帶風向對吧, 還在跳針福島核災, 回去念書吧, 不然也嘗試動動九成五新的腦子好好查一下資料, 難道是大罷免大烙賽崩潰到現在都還活在過去
橫空出世 wrote:然而從核電廠水池內拿出一根燃料棒,放在你面前,幾秒鐘,你就往生了。 你在講笑話我搬運過核一廠的燃料棒事實上這個東西應該稱為"柱"粗度人手無法環抱,長度約2~3層樓高這東西要用吊車運,而且是好幾支柱子綁在一起"拿"根本是開玩笑沒使用前確實可以"拿"因為沒輻射使用中都是機械搬運不要說"拿",只要走進去就馬上就掛了!至於怎麼死的?可不是瞬間得癌症死的!是被燒死的,跟燒傷很類似!
橫空出世 wrote:我說的是包商吸入輻射...(恕刪) 你已經自證,這2例都是沒做好防護所導致。沒提供足夠防護是廠商的問題,沒做好防護是自己的問題,跟核電沒關係。不然,你要因出車禍,要求禁賣汽、機車、飛機嗎 ? 使用者自己的問題,跟死物有甚麼關係。而且,你的例子有個大問題,員工是在核電廠內沒做足防護所導致,反過來說,只要遵照SOP做足防護就不會有事。反而證明了,台灣3座核電廠這幾十年來才出一個自己不防護而導致染病的例子,發生機率比你出門出車禍、走路跌倒還要小,更說明核電廠是有多麼的安全,你這是在幫核電廠的安全背書阿。以核電廠的病例和火電肺腺癌的病例數來比較,核電廠應該比火電廠對人民健康的危害程度,安全要好上幾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