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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佩琳證實「親帶200萬到市長室給柯文哲」...黃帝穎分析兩大法律意義:直殺法官心證!

crazydiamondc wrote:
漲翻天 wr...(恕刪)

法大家都懂
就1450不懂
所以我不說太多

讓1450多講點
臉就打更痛
證明各屁啦!
freedomhome wrote:
法大家都懂就1450...(恕刪)


尤其是那個律師~~ 知法玩法~ 證人就是說明有給錢 不過你直接在節目裡面說 就是賄款? 你要怎麼定義捐款即是賄款? 給的人給的用意是什? 收的人收的用意是什 不用證明? 你可以說 政治獻金不明 登報不實 ~ 賄款? 匯他媽~
crazydiamondc wrote:
freedo...(恕刪)

那律師
敢公開講

那也跑不了
這根本和是否藍白陣營或支不支持柯無關

問題很簡單也容易解決,證據充分就起訢,證據不充分就安靜

要是這案例發生在馬英九執政年代,就是藍白支持者也會看不下去,腦袋正常的人都會支持有一份證據說一分話吧?天天喊白色恐怖什麼的?這案例不恐怖?
M013760991 wrote:
這根本和是否...(恕刪)

就是因為沒證據可打死
就讓側翼跟1450潑髒水

就如這篇新聞
放言寫 跟 1450轉貼
不就是標準的一條龍作業?
200w對柯來說又不是大數目,他自己就可以賺的到,現在有人說有給了200w,但怎麼證明他收了200w,他用去哪了?? 又不是像扁案,累積到了幾億,還被國外通知有洗錢嫌疑。
艾立克斯 wrote:
200w對柯...(恕刪)

政治獻金是小事

但側翼跟1450的目的是
以混淆的方式潑髒水

所以我等著痛打1450臉
freedomhome wrote:
政治獻金是小事

但側翼跟1450的目的是
以混淆的方式潑髒水

所以我等著痛打1450臉


噗疵

憨蛙打死不退

跟小強一樣韌性

恐怕你會大失所望

這是你自己查的?你自己編的?
還是鏡檢告訴你的?
只會在那邊跟詐騙黨亂造謠,別人說啥都信,她要是真有那麼多錢北檢不需要編造Execl pay
他們做的事前後都兜不攏,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只有妳眼瞎只相信媒體給你的不知道哪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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