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哇~原來你連檢察官都想清算喔?不愧是民眾黨的支持者,黨主席視司法為無物,把自己當皇帝把別人當奴才當狗,連支持者也如此。 這種檢調當然要清算 怎麼了 現在幫民進黨的 都應該清算阿~~把自己當皇帝? 你說賴神嗎~ 支持者都鳥阿熊的一堆 這些不就是禽獸嗎?台灣司法被民進黨這樣搞 還有什麼好尊重的?被藐視剛好而已~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不尊重司法 你應該是搞錯了藐視法庭的 法律定義了法庭上面 檢察官 是代替政府行使起訴的原告所以 其地位與 被告是一致的沒甚麼尊重與否的問題就像是民事庭的原告與被告雙方律師有互相尊重的"義務"嗎? 完全沒有藐視法庭 只有對法官態度不良才會發生且不是說態度不良就可以判刑(定罪)而是得要被警告後仍再犯才能夠被驅逐 或是罰款-----現在檢察官 很多態度比流氓好不到哪裡去~講真的 即便在庭上 不至於失態庭下有多少人對檢察官頗多怨言的?依照現在對檢察體系不信任大概是七成吧~
crazydiamondc wrote:看看看誰發瘋吧 黨現在岌岌可危 你們還不換個跑道 改天沒工作了 岌岌可危?好好笑,民進黨再怎麼樣都有超過四成的民意支持,而且2028是三年後的事情,三年後民意會如何還是未知數,柯文哲關一年就哇哇叫:已經到極限了,我看再關他三年,幫助他突破極限,你覺得如何?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哇~原來你連檢察官都想清算喔?不愧是民眾黨的支持者,黨主席視司法為無物,把自己當皇帝把別人當奴才當狗,連支持者也如此。 不必用形容詞,公民不服從,於法有據:(一)抗議對象本質與明顯之不正義;(二)不服從行為為達到目的所必要之手段;(三)行為人確保不服從行動所預期造成之後果不會嚴重危害一般法律和平與憲法秩序之功能。最高法院一○九年度台上字第三六九五號判決。
北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達嚴正譴責,呼籲柯文哲應遵守法庭秩序,維護理性、安全的訴訟環境。但柯文哲這在野黨領袖,不也是用丟水、丟資料表達嚴正譴責北地要知道羞恥,維護理性嗎? 把人關12個月別說物證、現在全部人證都說合法,檢調也拿不出新的東西了,還繼續關是何道理?請教台南偉人賴*德,這是民進黨執政的道理還是你賴家統治台灣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