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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要是現在放出來對賴清德與民進黨未來的反噬力量會有多大

是你一直在跳針吧?

另一樓被打臉還不夠腫喔?

貪污圖利是公訴罪!

撤什麼告?

還敢整天罵人法盲?

ms86 wrote:
大馬1251...(恕刪)
ms86 wrote:
檢舉提告人至今,沒有撤告,也沒有說誤會一場。國民黨的陣營(兩位議員)堅持柯文哲是有罪的!

癩皮鳥就是癩皮鳥
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
從頭到尾鬼扯蛋

司法程序是釐清案件
而檢調隸屬法務部
查無確切證據就該放人
憑甚麼押人?

問到證據
癩皮鳥又要跳針
無所謂.....
若民進黨認為對柯文哲司法迫害可以延續政權
那就繼續唄
鐵牛CEO wrote:
台灣司法變成有罪推定



一般羈押
為了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的保全措施,因此法官如果沒有裁定羈押被告,並不代表被告無罪,而是該案件在追訴、審判、執行上沒有困難,不需要透過羈押被告來確保刑事訴訟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預防性羈押
針對觸犯特定類型犯罪且有高度反覆實施可能性的人的預防性措施,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透過監禁特定人來避免其犯罪之預防手段。

由上述羈押定義,可知羈押的目的是保全刑事程序的進行或避免特定犯罪發生,而非對被告的處罰,因此本質上與有罪判決後的「刑罰」有異。

我想只有「文盲跟眼瞎」之人看不懂上面的字義啦!

你應該不會是吧?
tzechiny wrote:
胡說八道什麼啊?

修什麼法?

藍白巴不得你清德宗不要放勒!

你清德宗就繼續玩沒關係!

最好把柯關死了,

我們就看民進黨怎麼死的!



我就說,你們根本就想整柯文哲啦!

藍加白修法除罪,柯文哲就自由啦!

簡單,卻故意不做,

安什麼心?
大馬1251 wrote:
司法程序是釐清案件
而檢調隸屬法務部
查無確切證據就該放人
憑甚麼押人?


真好笑,


檢舉提告人的人,不撤告,

卻怪檢調不放人?司法不公?

啊Q嗎?

邏輯思考真奇耙了!


檢調也跟你說查無證據嗎?

還是你就是檢調嗎!

笑死人了啦!
電光老騎士 wrote:
KP關越久,白營跟塔綠班的仇才會越大,如果不小心把KP關死了,那這仇就永遠無解,對塔綠班黨也將是一場覆滅的風暴!



你果然慧眼獨具,

藍加白的骯髒齷齪事,

都逃不過你敏銳洞察力啦!
既查不出積極證據定罪,又一直把柯文哲關著不放.
如果2028國民黨搭配柯文哲(副總統),結局會如何呢?
屆時就算還是不放柯文哲,只要沒定罪,他還是有參選的權利.
ms86 wrote:
真好笑,
檢舉提告人的人,不撤告,
卻怪檢調不放人?司法不公?

京華城案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癩皮鳥教教大家如何撤告

基本法律常識都不知道
跪舔民進黨倒是得心應手
安著要讓民進黨倒的心!

民進黨要讓KP當烈士,

藍白何必擋?

ms86 wrote:
tzechi...(恕刪)
大馬1251 wrote:
京華城案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癩皮鳥教教大家如何撤告

基本法律常識都不知道
跪舔民進黨倒是得心應手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提高到840%,引發爭議,國民黨北市議員鍾小平赴北檢告發柯文哲、以及前副市長彭振聲2人涉嫌圖利罪。

鍾小平表示,「王玉芬都發局長講,只有柯文哲被起訴,這個建照才可以廢,我們才可以討回400億、多給20%容積的公道,地方自治史上最大的弊案,我們一定要來告。」


沒錯啊,就是藍營檢舉告發的啊!


圖利罪撤告,指的是檢察官在偵查或審理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圖利犯意或行為,或是因為其他法律或事實上的原因,決定不起訴或撤回起訴的狀況。 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放棄對被告的追訴。
以下是更詳細的說明:
1. 什麼是圖利罪?
圖利罪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一種,指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權力,違背法令,使他人獲得不法利益的行為。 要成立圖利罪,必須有公務員的身份,並且有違背法令的行為,且該行為必須造成他人獲得不法利益的結果。
2. 撤告的原因
證據不足:
檢察官在偵查後,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有圖利犯意或行為。 例如,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公務員有收受賄賂,或是沒有證據證明其行為直接造成他人不法利益。
構成要件不符:
即使有違背法令的行為,但若沒有造成他人不法利益的結果,或是被告沒有圖利犯意,也可能不構成圖利罪。
其他法律或事實上的原因:
檢察官也可能因為其他法律上的問題,例如追訴權時效已過,或是因為其他事實上的原因,例如被告已死亡,而決定撤告。



藍營的議員及北市府持續提供證據給檢察官,議員甚至還上政論節目侃侃而談案件內容。


能不能撤告,取決於證據啦!




白衛兵都不知道自己在幹蠢事啦!
親痛仇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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