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制裁的是科技企業,像是華為、比亞迪...之類的,而小米是消費電子品牌商。兩者最大的差異是科技企業會有一堆專利,來卡對手脖子。華為做例子,每支配備5G頻段的手機都必須付給華為大約3塊美金的專利費,不管哪個廠牌。如果是基地台設備,會付更多。小米就不搞這個,小米的核心業務手機到汽車,基本上就跟組裝電腦是同一個概念,什麼料好用就幫你裝上去。週邊次要業務是貼牌,搞類似嚴選的概念。但小米還有一個生態系的願景,類似萬物互聯,當初這個概念是賈柏斯提出的。小米的周邊產品夠多,目前是最有機會實現這個概念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