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vine Orange wrote:提告損害名譽求償,利用假扣押搞到被告投降的案例,從前已經有一位極有錢的人示範過了。被告被搞到有錢也動不了,撐不下去只好投降。為什麼喊價一億,就是猜你一般老百姓無法拿出也借不到一億現金。曹打這種官司,目的是阻絕,不是追求事實真相。只要找對律師,加上超能力,勝率很高。因為一般被告銀行帳戶被凍結沒幾個月就生活困難,乖乖認輸。 在假扣押程序中,法院僅單憑債權人的聲請及提出證據作裁定,債務人的財產是在沒有辯駁的機會下就被查封或是扣押了,對債務人的財產權侵害很大,有些人生活頓時困境,有些公司甚至因此週轉不靈而倒閉了。所以民事訴訟法也相對地賦予債務人對假扣押裁定的救濟:1.提起抗告:如果債務人認為假扣押的裁定有任何程序上的違法,可向法院對有瑕疵的裁定提出抗告,若抗告成功,法院將廢棄原裁定,債務人就可聲請解除查封、返還扣押,有些情況下甚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2.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請求賠償:債權人於未起訴時即聲請假扣押,債務人向法院聲請命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若超過該一定期間債權人仍未提起與聲請假扣押的內容相同的訴訟時,債務人即可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並且再向債權人請求賠償因假扣押所受的損害。因為債權人搞到最後居然不起訴,沒事查封人家造成別人困擾,當然要賠錢。3.聲請撤銷:假扣押的原因消滅、債權人的提起的訴訟敗訴確定、或是其他的情事變更(例如已經清償、和解等等),使得不再具有假扣押的必要時,債務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