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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准未成年做變性手術

十、衛生福利部未成年雙性人之醫療手術共同性建議原則
(一)衛生福利部為避免雙性或性別不明嬰兒與兒童過早接受非緊急和不可逆轉之性別手術,而產生不必要之傷害,特訂定本原則。
(二)醫師遇需以醫療手術始能改善雙性或性別不明之未成年者,應以病人最適健康利益做考量,並經由專業醫學、心理、社會評估,確認手術之必要性,才施予手術。
(三)未成年雙性或性別不明者之醫療手術時機建議原則:
1. 未滿十二歲:不宜執行,除經專業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
2. 十二歲至十八歲未滿:有適應困難者,應經專業團隊評估後為之。
3. 滿十八歲: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始得執行。
(四)前點所定專業團隊應設有染色體檢驗實驗室,團隊成員應包括:
1. 具兒童內分泌科、兒童外科、兒童泌尿科及兒童青少年精神科等專科醫師。
2. 具青少年衡鑑經驗之心理師。
======
只有針對雙性或性別不明(俗稱陰陽人)提出建議,這些屬於先天基因染色體表現所造成
後天的性別認同不在裡面喔!!
目的是為避免雙性或性別不明嬰兒與兒童過早接受非緊急和不可逆轉之性別手術,而產生不必要之傷害,這樣沒錯,請不要誤解。
隨便講講 wrote:
十、衛生福利部未成年...(恕刪)


只有你誤解了

性別不明就是包天包地
不是只有生理
蟾蜍黨腦殘
這就是我說的民進黨正在一點一點的消滅台灣人,可憐的台灣人慢慢被種族滅絕還不自知。
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
https://www.cda.org.tw/cda/get_attachment?fid=003&aid=4028817a9390a51a0193f663f4220040
113 年 12 月 13 日衛部醫字第 1131671660 號函頒
一、總則
本指引是提供從事醫療服務之專業人員(簡稱醫事人員)照護多元性別民眾的指引

關於 LGBT+及多元性別的定義
1. 性或性徵(sex):是指一個人的生理性別,包括染色體、性腺、內生殖器官和外生殖器的特徵,通常分為男性或女性;但也有介於男性與女性之間,無法明確歸類的情況。
6. 中間性別(原稱雙性人)(intersex):在生理性別的構造上介於男性與女性之間,也偶稱陰陽人,在國際指引中現已捨棄陰陽人(hermaphrodite)的舊稱,並以中間性別(intersex)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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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iguous genitalia
hermaphroditism , pseudohermaphroditism

了解一下吧!!
可惡的腦殘衛服部,該通過的不通過,不該通過的過一堆,未滿18歲根本部還不清楚變姓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如果變姓者反悔,那些做評估的人要賠償嗎?這種腦殘的法令是怕民盡黨不早下台嗎?
早餐一塊錢

衛福部一點都不腦殘,民進黨本來就是要一點一點的消滅台灣人,剛剛好而已。

2025-01-13 14:41
那未成年人的手術同意書,誰簽字?
tnkk01

法案不明說,就是要保留進步空間。[^++^]

2025-01-13 15:44
切掉,泡在罐子裡,以後後悔再接回去!
電影都有演,應該是真的。
民進洞就是走美國左派那一套啊 一年365天整天操作媒體造謠抹黑唯一功能

接下來就搞未成年無需父母同意就可變性 零元購...
正事沒能力做,就只能搞這些有的沒的,

把政治當成娛樂業經營,這就是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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