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綠委破窗進議場 民眾黨要賴清德道歉:丟人現眼、惡劣至極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藍白合力想要剝奪人民罷免權,



民進黨挺身而出幫人民守住罷免權,



這樣看來該道歉的應該是國民黨跟民眾黨

修法

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

同意票數須至少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票數 1 票,罷免結果才算成立。

就這樣而已 .... 民進黨打破窗戶又衝進議場封鎖出入口 ....
有需要這樣嗎?
人民將立法院多數投給在野黨就是要監督執政的民進黨
想不到民進黨是這樣的政黨啊!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藍白合力想要剝奪人民罷免權,民進黨挺身而出幫人民守住罷免權,

1、民進黨在野的時候支持 大選綁公投,執政後怕不利自己的公投通過,馬上變臉 反對大選綁公投,民進黨剝奪了人民對於公投表達意見的權利,這裡也看到了小綠綠只有顏色沒有是非,綠能你不能的一貫觀點。
2、立法委員是全民投票產生,今天對於罷免的議案,本就應按照程序表決,今天只因為民進黨的要求不被支持,就在議會沙坡打滾干擾議會議事進行,完全沒有民主素養,今天議會是全民投票產生,擁有完全的民意,民進黨的這種行為,真的需要人民用選票來唾棄他們。
傑克主任

不要再打臉了 好不好 0_0 蟾蜍臉腫腫

2024-12-20 9:10
u670214

蟾蜍真的噁心

2024-12-20 9:29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藍白合力想要剝奪人民罷免權,



民進黨挺身而出幫人民守住罷免權,



誰選的????立委誰選的????
爛!!!!
d2jtang

繼 挺戒嚴 之後,要 挺犯罪?住家,一般建築(公司、工廠、店鋪...),窗門 被 破壞,不就是依法 報警,採證,將破壞者繩之於法,加上賠償。君主時代,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 民主法治 的 現代?

2024-12-20 10:04
UUSSDD

一定要報警處理阿!!無法無天的

2024-12-20 10:09
把自己反鎖在室內老實說還蠻蠢的
畢竟昨天台中才出事
畢竟有人會在裡面抽菸
萬一一個不小心
後果不堪設想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藍白合力想要剝奪人民...(恕刪)


所以,如果照你的意思,下次國民黨也能如法炮製囉!?!

那如果國民黨有樣學樣,這樣做後,你們這些小綠綠們要怎樣嘴?!

可以說來聽聽嗎?

cdma2k wrote:
立法院會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法.....


其實選罷法修法根本就不是這次民進黨這麼激動反制的重點,
20日的選罷法修法討論的只有加嚴連署條件, 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
而國民黨版的罷免票數N+1, 完全沒有在20日的議程範圍~

真正戳到民進黨痛處的是財劃法, 再來才是憲訴法~

財劃法是長期影響的傷害,
修法後的財政劃分, 將實質減少中央對地方威脅利誘的力量,
這在未來操作大選時, 是很嚴重的問題~

憲訴法則是短期立即可見的傷害,
只要大法官的人數沒補齊, 就開不了釋憲案,
也就沒辦法讓大法官對民進黨上 Buff 或對在野黨 Debuff~

民進黨只是剛好拿影響最小的選罷法來做為合法出征的藉口罷了~

只是真沒想到民進黨完全沒下限,
現在連戲都不演了, 隊也都不排了,
直接以砸窗的方式進入議場, 用插隊的手法來癱瘓議事...
果真是沒有最爛, 只有更爛,
然後還有一堆支持者贊同他們的這種作法...?

dgame

關鍵真的是財劃法

2024-12-20 11:09
chihung1105

說道重點,憲訟法、財劃法是重點,其實民進黨也怕被罷免。

2024-12-20 11:09
民進黨51位立法委員封鎖院會會議廳大門、強佔主席台不讓議事人員進行會議,破壞麥克風、桌椅等公務物品,檢察官應主動偵辦刑法妨害公務罪135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138條(毀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第 135 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
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犯前三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38 條
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