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藍白合力想要剝奪人民罷免權,
民進黨挺身而出幫人民守住罷免權,
這樣看來該道歉的應該是國民黨跟民眾黨
修法
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
同意票數須至少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票數 1 票,罷免結果才算成立。
就這樣而已 .... 民進黨打破窗戶又衝進議場封鎖出入口 ....
有需要這樣嗎?
人民將立法院多數投給在野黨就是要監督執政的民進黨
想不到民進黨是這樣的政黨啊!
cdma2k wrote:
立法院會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