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topamine wrote:
路口沒有行人,為什麼...(恕刪)
可能要增加罰款業績
由駕駛人身上取吧!
記得之前就有駕駛人在斑馬線前停讓(沒行人卻停車)
就被檢舉開罰1200
道安56條1款5
要學國外制度請學完整
車行綠燈50秒
不是人行綠燈也50秒(甚至更多)
就日本來說
人行綠燈大概15-20秒就轉閃紅燈
讓最大一批人通過,未離開人行道邊緣就停止穿越(因人步行速度慢)
台灣不是
尤其導護媽媽
只剩1秒也要讓行人穿越
然後整個路口塞車大亂也不當回事(沒錯,說的就是高雄)
還有
機車高雄市左轉不稀奇
現在汽車也屢見不鮮
高雄市政府是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