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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合憲玩文字遊戲…三個審級法官全贊成才准判死 殺人魔也能逃死

凍結預算應該還行得通吧
這種為黨服務的單位
預算凍結
四輪贏兩輪 wrote:
這算不算變相立法?
大法官有權力指導立法院立法嗎?


大法官認為現有法律違憲
就可以要求立法院限期修法或立法

最近幾年最有名的例子應該是同婚釋憲案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解釋文表示《民法》未讓同性別成立有親密性和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平等權和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要求有關機構必須在2年內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依本解釋意旨完成者,同性二人可按《民法》婚姻章規定進行結婚登記。

目前短期內唯一能推翻大法官釋憲的應該只有修憲這一個方式
不過 有人敢提 這種修憲案嗎?
可能通過嗎?
要執行死刑,還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唯一方法就是讓民進黨政府下台!
選舉

郭正亮 他講話鼻子都會歪來歪去的 仔細觀察

2024-09-27 6:03
nicewawa

你這是甚麼牛頭不對馬嘴的回覆??[是在哈囉]

2024-09-27 8:19
‘’三個審級法官全贊成才准判死‘’
我不懂法律
請教 大法官可以這樣子干預嗎?
那哪天大法官也可以說 執行死刑只能射向屁股?
myron0319 wrote:
這樣不就等於實質廢死...(恕刪)
當台灣人是白癡?
過客4112 wrote:
大法官認為現有法律違...(恕刪)


殺人者講生命權就好笑了,今天誰保障了受害者的生命權? 政府?

簡單的邏輯;一個殺人犯可以殺很多人,也不過依法賠一命而已,至今是被殺者多、還是被執行死刑者多? 


另外、在律法當中有死刑的存在,不也是阻卻殺人者或是犯下嚴重致死罪行的一種手段嗎?


如拿同性戀來譬喻殺人,一個是兩邊自願、一個是極不願意、天差地別,其引用的人權律法本質根本不同。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myron0319 wrote:
這樣不就等於實質廢死...(恕刪)

不意外!只是換個說法廢死而已!

這些大法官睜眼說瞎話,酬庸的位置配合黨的政策,沒什麼好奇怪!
這就是 40%的選擇!
這就是 蔡EE 8年的司法改革!
這就是 民進黨的進步!
真希望 貪官 垃圾民代
無恥司法人員出事
司法獨立已死,
行政權獨大,

台灣的司法已經淪為當權者的小嘍囉,

唉.......台灣怎麼被搞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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