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
第 17 條
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從事授課、研究及輔導。
大學得設講座,由教授主持。
大學為教學及研究工作,得置助教協助之。
大學得延聘研究人員從事研究及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其分級、資
格、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申訴、待遇、福利、進修、退休、撫卹
、資遣、年資晉薪及其他權益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導師,一般說的是教授跟副教授
因為前兩者忙,所以管理學生往往會委託助理教授
所以廣義來講助理教授也算導師
不過講師,就只是教授有開講座,他們來講課而已
可能是校聘,也可能是教授自己外聘拿鐘點費的
傳道授業還是有,但真正開課的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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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老兄別太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林依晨尊師重道把他當導師看待,每年給他發簡訊問候
可不是他能夠用來搞情勒,要求對方否定宗組認同,甚至逼對方道歉的理由
nt24759 wrote:
看不起死不回中國,只...(恕刪)
那 兒子孫子都在國外
那些 死不回台灣的台灣人 呢
那種比較你比較看不起
沒本事獨立 要怪民進黨 不能怪老百姓
外省第二代都當國防部長了 投降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我也想看 民進黨跟共產黨一戰
怨念聚合體 wrote:
導師,一般說的是教授跟副教授
因為前兩者忙,所以管理學生往往會委託助理教授
所以廣義來講助理教授也算導師
也許每間學校的制度不同
不過導師不一定是你說的這樣
我學生時代,大學四年每年都有位老師被指派做班導師
因為每年修的課不一樣,通常系所會指派必修課的老師做班導師
我們系所是大系,一屆有一百二十幾人
每個被指派的班導師負責十幾名導生
兼班導師的老師,可能是講師,副教授或教授
除了課業,也要輔導學生生活日常
可是這個制度也只是學校定的規章,沒實質意義
導師很忙,學生沒必要也不會跟導師打交道
學校會發給導師導生費,不知每個人頭多少錢?
四年遇到四位導師,有兩位導生費用在一年一次聚餐
有兩位根本沒時間,把錢寄放在某家書店,要我們去選購書籍
到時導師會去用導生費結帳
不知這位被媒體稱為"恩師"的老師
是否只是林依晨眾多老師之一,也不知是否班導師?
畢業後有沒有來往?
或是多年來只是習慣傳個簡訊問候一下
這個學生現在成了知名藝人
所謂恩師卻出來磳,是否趁機借題發揮,向當權者表示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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