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ation owner wrote:去看下帥過頭的影片就知道為啥晶華城可以拿20%容積獎勵了沈做了很多好事 最後才能得到沒人拿過的20% 但這些檢調/媒體絕口不提這如果不是政治追殺 真的想不到其他原因 沒人拿過是因為這是柯政府自創的規定,也算是為京華城的量身訂做吧因為柯文哲自創的規定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所以才會很多人翻臉不認人,反咬柯文哲一口的原因檢調、媒體有提,不然你我怎會知道?
這兩條 解釋空間就很大了 !!!三、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四、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不要以為表列 就是 鐵律 .....因為這是 明確的法律漏洞 ........ 也是 人心的鐵律 .....
katokikyo wrote:法官說了,大於560%就是違法,就算是 672%在法官眼裡也是違法啊 法規名稱:中央法規/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獎勵容積率上限30%,並非大於560%就是違法,所以還得加上獎勵容積率,還有其它的合法的轉移容積率,才是最高上限。如果都是都是30%,加起來就有60%,合法容積率就是896%內都算合法,當然...得看京華城案的基準容積率來計算。獎勵容積率:轉移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