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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840%這件事, 建商根本還沒申請!!!


Sensation owner
wrote:
去看下帥過頭的影片就...(恕刪)

20%是有條件的,依照京華城的條件不可能全拿。京華城連最起碼的都更條件都有問題,又怎能因此獲得獎勵?
Sensation owner wrote:
去看下帥過頭的影片就知道為啥晶華城可以拿20%容積獎勵了

沈做了很多好事 最後才能得到沒人拿過的20% 但這些檢調/媒體絕口不提

這如果不是政治追殺 真的想不到其他原因


沒人拿過是因為這是柯政府自創的規定,也算是為京華城的量身訂做吧

因為柯文哲自創的規定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所以才會很多人翻臉不認人,反咬柯文哲一口的原因

檢調、媒體有提,不然你我怎會知道?
Sensation owner

多去了解下再下結論吧, 別只會跟著傳媒的謠言起舞 [偷笑]

2024-09-07 11:07
這棟是小草瞎掰大樓嗎?

建商還沒申請容積轉移?

2021年都市計畫委員會都通過了

沈慶京容積轉移的錢都交了,新建案也開工了

小草還在瞎掰還沒申請

沈慶京容積轉移的錢都交了

你還在瞎掰沒有申請

沒有申請

所以這個案子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幫威京做都審?

夭壽喔!你是要害死柯文哲嗎?

坐實他圖利廠商的事實?

如果威京沒有申請

現在講的這一攤東西

就足夠讓柯文哲跟李朝卿終身結伴同行了。
台北市的大巨蛋,0元的權利金是否也是圖利廠商? 還是圖利自己? 有進入自己的口袋嗎?
廠商之所以投入,難道是做善心事業嗎?
stonepaul

無利可圖 總會搞到有利.

2024-09-07 7:50
這兩條 解釋空間就很大了 !!!


三、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
四、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

不要以為表列 就是 鐵律 .....
因為
這是 明確的法律漏洞 ........ 也是 人心的鐵律 .....
tjptw

這棟只有18年還很新,當初應該也有都審,所以不可能會符合這兩條,否則當年不會允建。

2024-09-07 7:55
7745d wrote:
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會...(恕刪)


問題京華城建物年齡就不到都更年限嘛,那怎麼可以用都更獎勵呢?
katokikyo wrote:
法官說了,大於560%就是違法,就算是 672%在法官眼裡也是違法啊

法規名稱:中央法規/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獎勵容積率上限30%,並非大於560%就是違法,所以還得加上獎勵容積率,還有其它的合法的轉移容積率,才是最高上限。

如果都是都是30%,加起來就有60%,合法容積率就是896%內都算合法,當然...得看京華城案的基準容積率來計算。

獎勵容積率:



轉移容積率:

tjptw

你搞錯了 京華城完全不符合都更條件,讓你獎勵300%也沒用啊!

2024-09-07 19:07
tjptw

你搞錯了 京華城完全不符合都更條件,讓你獎勵300%也沒用啊!

2024-09-07 19:07
bbvvccjojotv wrote:
法規名稱:中央法規/...(恕刪)


「都市更新」

京華城不符合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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