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目前是違法產品,請相關單位對莊瑞雄依法開罰節錄自衛福部網站: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切勿相信不肖業者或其他人誤導,購買或使用電子煙在內之類菸品及未合法的加熱菸,違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最高裁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請開罰莊瑞雄:1. 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2. 違法使用加熱菸產品
所以路上被警察抓我沒戴安全帽,我應該嗆他:你們不去抓槍擊要犯在這裡幹嘛?前面那台闖紅燈的你怎麼不抓?是這樣嗎我們也抽菸啊,可以隨處任意抽菸,當然是好事我也贊成瑞雄不是立法委員嗎,提案把這個菸害防制法廢掉嘛✅這麼簡單還要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