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最初的合約內容,原承租人,可優先續租,且,net續租的條件也比微風好很多,結果卻是條件差的微風得標,很難不讓我懷疑這其中難道沒有利益嗎?
1、原承租戶是大日,並不是NET。
2、大日因賄賂官員,被基隆市政府解約。
3、原租戶既然是大日,NET何來續租的問題。
4、新開標案微風得標,如果你覺得NET提供條件更好,麻煩拿出證據到法院提告,不要嘴巴講講,什麼叫做NET提供的條件好很多?
故意用很多似是而非的論述來帶風向,不是笨就是壞,言論中還非常特意的挑肥撿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