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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

Zhou55 wrote:
國民黨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增訂第5章之1「藐視國會罪」,明訂出席聽證會受質詢時,若虛偽陳述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官員接受立委總質詢時,若隱匿所知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而若行政官員在總質詢時反質詢,經主席制止仍繼續者,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民眾黨團則是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草案,官員在答詢時如果超過質詢範圍,未經主席同意或答詢不涉機密,不得拒絕答覆,也不得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若違規,主席得予制止,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真實且完全的答覆。

這就是要官員誠實答覆.不要問東答西.文不對題,我覺得這法條沒毛病呀,要求官員誠實.別離題很超過嗎?有人可以告訴我問題在哪嗎?
BIGHANCE

意思就是不能剝奪官員說謊的權利 民主已死 有事燒紙

2024-05-22 10:27
棒流爪貴虧

發財密碼,不要被督唄。

2024-05-22 19:33
因為法案通過以後

可以要求政府單位交出標給網軍的標案資訊

到時候一公開.....血流成河
emeryville

到時候就莫名其妙的失火了

2024-05-22 10:56
0alpha

好個「血流成河」!綠友友的末日到了。當然一定要追究疫苗與雞蛋還有風電光電,最想看的是 陳時中 的下場。

2024-05-22 16:27
美國、日本、歐洲各民主國家都有藐視國會罪

照民進黨的意思,原來他們都是在反民主
立法委員有民意基礎
垃圾官員有嗎!?

政策有問題,被叫去質詢剛好而已!

不知道在擋什麼,怕啥!?
過去八年淨幹些骯髒事
多少髒事,直接列為機密封存30年!
Zhou55 wrote:
藐視國會罪,立委最大,公務員最小。

沒錯啊!立委是民意代表,人民最大不對嗎?公務員是公僕,為民做事的人,最小不對嗎?
有些人最喜歡說人民是頭家啊!
藐視國會不就是藐視人民,何況國會裡各黨都有,代表全體人民啊!
這法條有個漏洞...

只要官員稱病不出...

效法前台南市長不出席質詢...

立委就完全沒輒了!

官員仍保有相當自由的權利!
Brian 168

市長也不是所有工作執行者,請假還有關係人可以調查。等證據完全,不請假也要下台吧。事務官沒辦法一直請假,影響考核。

2024-05-22 11:53
mark0826

市長是官員嗎?[笑到噴淚]

2024-05-22 12:00

民進黨一黨獨大這八年,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及國家傳播一把抓,一黨專制才開始出現藐視國會的官員,立院答詢敷衍與傲慢態度,不但經常發生反質詢,甚至跟立委吵架,藐視國會相當嚴重,因此導致「民主已死」!才會有這次國會改革的藐視國會罪,希望官員執政能尊重民意,把全民選出的立法委員當一回事。

民進黨綠民這次提出的「民主已死」,對照其一黨專制八年的所作所為,顯得格外諷刺!

Zhou55 wrote:
藐視國會罪,立委最大...(恕刪)


廢話連篇,沒自由你能講這種誤導大眾的鬼話嗎?
民進黨最愛的美國:
周受資,美國國會,聽證會

Zhou55 wrote:
藐視國會罪,立委最大...(恕刪)


就是惡法 還強硬過關
0alpha

蠻族看不懂漢字。

2024-05-22 16:32
lim5464

此法必過,從此任何官員不敢再藐視國會,不敢再對撞民意。

2024-05-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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