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wawa wrote:
就算是在試用期
給的薪資也不應該低於基本薪資
牛委員應該提案加入這項規定才是
本來就有寫.....
「試用期法制化」遭綠抹強迫低薪 牛煦庭:不可能發生
5月1日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29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將修正「勞動基準法」讓「試用期法制化」,不過民進黨卻以現行法制無試用期規範,並指出牛煦庭提案恐致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甚至可能低於基本工資。對此牛煦庭今釐清,擔心八成薪低於基本工資,這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本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