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為什麼當時謝國樑不先跟法院申請強制命令,之後在派人點交? 你參加完228遊行,回到家裡發現~艸!居然被街友把房子佔了!打電話給110,警察杯杯說~請先申請強制命令後,我們再協助你處理
租給微風營收高,稅收也高,地方政府並非是靠一次性的權利金過活,所有地方政府最大的財源來自土地房屋相關稅收及營業稅,只要帶動經濟繁榮,不僅跟微風收的營業稅多,連跟周邊商家收到的營業稅也增多。如果你是基隆市長,會選擇收差不到1千萬的權利金,然後商圈繼續維持目前的蕭條,收不到更多的營業稅;還是願意少收點權利金,卻能帶動商圈,讓日後收到的營業稅翻倍?
dgame wrote:你有看到房客租約結束...(恕刪) 沒有申請到強制執行命令,就無權要求警察執行強制點交。看看北市政府的作法,就知道謝國樑的作法有爭議—————-該棟西門紅樓前3層樓建物,土地與建物都屬市府,市府收回於法有據,但NET當初承租月租僅110萬,租金行情比當地少3分之1,期滿卻拒絕搬走,還曾積欠台北市政府款項,到法院強制執行終才驅離。https://tw.news.yahoo.com/%E6%89%B9net-%E8%B7%AF%E4%BA%BA%E7%94%B2%E5%8D%A0%E7%94%A8%E5%9C%9F%E5%9C%B0-%E5%9C%8B%E6%B0%91%E9%BB%A8-%E5%9F%BA%E9%9A%86%E6%9D%B1%E5%B2%B8%E5%95%86%E5%A0%B4%E6%A1%88%E8%88%87%E5%8F%B0%E5%8C%97%E8%A5%BF%E9%96%80%E7%B4%85%E6%A8%93%E6%A1%88%E9%A9%9A%E4%BA%BA%E7%9B%B8%E4%BC%BC-041707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