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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說白了
2-4樓就是NET自己私自蓋的,沒產權的違建
NET為什麼能在沒有產權的情況下蓋就要問林右昌,畢竟是在他任內發生

而目前的情況
依照合約來看NET是被大日擺道,導致無法續約
然後大日改成跟微風續約,這樣而已
這件事跟市府這個大房東其實也無關,屬於二房東跟房客間的糾紛而已
而市府要求產權轉移也是依照法規執行,本身並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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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NET若要告的話,應該是去告大日
mourningtw

大日自己都沒得續約了啦,大日自己合約都沒10年了,還敢租人10年,肯定沒想過五星市長居然沒辦法讓接班的自己人選上

2024-02-18 17:37
四臂伏魔

產權也是要建造後才有的!有建照、使照,當然就能蓋、能用。為何能蓋? 應該從從原本的 ot 轉 rot 契約,而財政部解釋文也同意。議會也沒意見就蓋了。

2024-02-21 21:14
怨念聚合體 wrote:
說白了2-4樓就是N...(恕刪)


誰擺誰道,難說,
據聞,大日無法續約的主因是無法依約辦理產權移轉(應是指登記),而主富為協力廠商,理應受主契約約束.....
早在第一次的契約屆滿時,基隆市政府就應該強硬的要求大日將產權移轉完畢,斯時的不作為,讓大日在違約的狀況下仍能續約,有圖利他人之虞,怎會沒問題呢?
lovejerry999 wrote:
大日無法續約的主因是無法依約辦理產權移轉

信二停車場工程弊案導致無法續約

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市政府交通處臨時人員陳文輝涉嫌洩漏其他廠商投標文件內容等方式,護航得標廠商大日開發公司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21784
ohmoto_tw wrote:
基隆東岸商場爆出產權...(恕刪)

建成4樓的新建物?注意:不管大日或是NET都沒有產權。



二到四樓的產權歸屬還沒解決,市政府跟NET都沒有產權登記
dgame

如果是附屬建物 不一定有單獨的產權,這個時候 應該看的是完稅的是誰? NET 有繳交 2-4 建物的相關稅款嗎?

2024-02-19 10:40
不論如何,產權絕對不會是二房東大日的房客NET所能擁有

跟二房東簽約後改建就能擁有產權

天底下沒有這種事情的
四臂伏魔

房屋之建造係以真正出資者為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與該房屋行政名義上起造之人無關。 房東都同意了。不然你以為建照、使照上的起照人是基隆市政府是假的嗎?

2024-02-21 21:17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的產權歸屬還...(恕刪)


你既然知道這一點,那麼你可以說說看,到底NET拿出那些證據證明2~4樓屬於NET?

提醒一下,目前已知的訊息跟NET對外揭露都不同喔
四臂伏魔

房屋之建造係以真正出資者為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與該房屋行政名義上起造之人無關。

2024-02-21 21:17
greatlife wrote:
不論如何,產權絕對不...(恕刪)


更有趣的是

當初改建計畫起造人是市府,名目是增建

而市府是依據跟大日的合約需求申請建照
我是比較好奇,就算市政府土地上蓋了市政府的房子,但有租客還在使用,也還在別人的管制下,我們的市政府就可以破門而入、驅趕佔有人。
那法院是用來幹嘛的呢?
我依稀記得中國古代縣官爺才有這種行政司法權合一,有效率的辦事方法。
拿鐵加糖 wrote:
我是比較好奇,就算市...(恕刪)

但問題是
1.這個“房客”沒跟房東簽約,他只是協力廠商
2.這個“房客”哭說房子是他的,他花了好多錢增建好可憐喔
3.公家機關的合約到期了,跟公家機關承租的企業願意跟公家機關一起點交,反而是公家機關不點交,那公家機關是否會有瀆職的疑慮?這責任塔綠班要來背嗎?
nonennee165

房東房客間有疑異應由法院走法律程序解決紛爭,市長耍官威行政介入,哪有糾紛人自行仲裁自已的糾紛案件的?

2024-02-21 13:22
四臂伏魔

那你是什麼粉?產權是一回事,需不需要移交是一回事,強盜行為又是另外一回事。這責任是藍粉還是白粉要來擔? 已經他字案偵辦了。

2024-02-2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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