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講這樣那就尷尬了如果第一個五年簽的是OT,只有地下停車場跟一樓那NET的2-4層是可以建的嗎?也難怪產權會有問題,要轉ROT才能增建不是嗎?所以一開始就是OT裡面包ROT,先執行後簽約?嘖嘖,有趣了。
JasonQ wrote:這個所謂的林律師沒告...(恕刪)NET也簽下了協力廠商同意書,同意遵守主約的規定? 主約是規定「大日」要將2-4樓產權交給市政府,NET同意遵守規定,不會變成NET有義務要把產權交給市政府。主約也有規定大日要付錢給市政府,請問會因為NET簽了同意書,這筆錢就變成是要NET付嗎?
yurue wrote:主約是規定「大日」要將2-4樓產權交給市政府,NET同意 這不就表示NET默認未擁有2-4產權,點了紅茶又請店員加了檸檬就是檸檬紅茶,性質就改變啦,付帳就要付檸檬紅茶的錢OT 加了R 就變成ROT不再是OT啦,增建完成的建築物產權就是政府的,廠商只有營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