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wawa wrote:NET當時契約怎麼跟...(恕刪) 市府和NET沒簽約。而NET和大日簽的約如果沒有轉讓產權,那產權就還是NET的。市府自然沒有權利直接使用。那麼市府該做的應該是找NET買下產權再向大日求償,但現在直接跳過就霸王硬上弓了。重點還是在NET和大日簽約的內容,而不是市府一句和NET沒簽約就過去了。
JasonQ wrote:這件事情已經有媒體整理問題的癥結點了目前地下層與一樓的產權在市府2樓以上卻沒有登記產權在市府、大日或是NET 這應該是被篩選過的訊息,有些事情當事人不肯講。NET這邊,拿三億元出來蓋一間不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剛出社會的菜鳥也不會做這種事情吧 市政府這邊,房東允許房客在自己的地上蓋一間不屬於房東,房東不能使用的房子? 第一次當房東就出包嗎。讓子彈飛一下會比較安全。
mycai wrote:市府和NET沒簽約。...(恕刪) 你的做法很奇怪市府跟大日簽約OT時,市府具備底下樓層與一樓的產權大日跟NET簽約後,NET獨資蓋了2樓以上空間那麼,為何不是NET向大日求償?因為是謝國樑當市長,所以你才會認為NET可以在沒有跟市府簽約的情況下,歸責於市府?
sroach wrote:這應該是被篩選過的訊...(恕刪) 所以,我才會說,NET當初為何不提早解決產權問題,應該是有他們的考量這當然牽扯到市府、大日、NET三方當初的協議與合約只不過,目前很清楚的是:1. 綠營人士把問題歸責在謝國樑市府,卻隻字未提當初是林右昌任內,NET蓋出了2樓以上的建物,卻沒有解決產權問題並且將這次事件包裝成基隆市府強佔NET資產2. 相對客觀的論點,則是點出“產權歸屬爭議”才是這次的問題癥結我是很好奇,NET不是笨蛋公司,公司內人才一堆,為何不是在公開招標前就先面對問題解決未爆彈? 就算是謝國樑上台後仍有一年的時間可以拆彈,不是嗎?而是自信滿滿地參加公開招標?事前不怕輸給其他投標廠商?
JasonQ wrote:目前地下層與一樓的產權在市府2樓以上卻沒有登記產權在市府、大日或是NET 如果二樓以上是沒有登記產權,那是不是代表這部分是違建?那可就變成是NET非法占用市府土地,違法興建建物喔!那NET的問題可就大了喔!
東岸商場招商遭質疑違法 基市府:從未與NET簽約基隆東岸商場將由微風集團進駐營運,不過現有實際營運業者服飾品牌NET今天刊登廣告,質疑市府招商違法。市長謝國樑說,市府簽約對象是大日開發公司,從未與NET有合約關係。經營服飾品牌NET的主富服裝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在報紙刊登廣告,提到針對基隆市政府東岸廣場標案,NET為維護合法經營權益、建造權益,依法採取7項措施,包含向監察院、財政部促參司陳情,並提起訴訟,認為市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根據資料顯示,基隆市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簽訂「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營運期間從民國105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合約規定優先訂約次數以2次為限,第1次優先訂約以3年為限,第2次優先訂約以2年為限。包含優先訂約期間在內,大日開發最長可營運東岸停車場10年,大日開發於105年間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後,隨即與主富服裝簽訂租賃契約,將1樓和2樓交由主富服裝營運,雙方簽訂近10年合約至114年12月31日,合約內容也明訂,若大日開發未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雙方視同終止合約。大日開發與基隆市府完成第1次3年續約,合約至去年底截止,不過,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說,大日開發因涉及信二立體停車場弊案,公司遭搜索,且負責人遭收押,站在市府立場的確「有一些不方便」再給大日開發第2次的2年續約,市府決定重新招標,共有包含主富服裝在內4間公司投標,代表主富服裝認同招標案內容,最後未能得標,對於主富服裝登報深感遺憾。謝國樑說,市府從頭到尾簽約對象都是大日開發,從未與主富服裝有合約關係,大日開發卻與主富服裝簽約,將包含優先續約期間在內共10年全部納入合約,市府根本都還沒有給大日開發第2次的2年續約,他認為有法律疑義,呼籲相關單位瞭解。主富服裝委任律師萬哲源表示,基隆市府與大日開發簽約當時,東岸停車場根本沒有2樓至4樓建物,是主富服裝獨資新台幣2.89億元,從設計、規劃,並興建2樓至4樓,市府卻像強盜般,要將整棟建物搶走移轉給其他業者,侵害主富服裝權利。大日開發則暫無回應,僅表示會發聲明。---------------NET當初簽約沒有拉市府簽三方約,市府幹嘛幫大日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