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民進黨把所謂『廢除死刑』全丟到兩公約上面去,欺騙人民說是自兩公約後才有此議題。但實際上這玩意最早甚至是民進黨的黨綱,跟兩公約啥的完全沒屁關係。認真而論,廢死的本質就是『理想很美好,現實作不到』,人類的文明、尤其是台灣社會還沒有發展到可以對窮兇惡極之人作出『憾事已發生,殺了惡人也救不回已逝生命,不如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的寬容大量,尤其自己作為受害人家屬時,大多數是無法這樣原諒的。也因此這早就成為了『政治議題』,藍綠雖然側重不同,但整體而言都是差不多,就是『沒重大社會案件時,就顯著或隱性表明推動廢除死刑,於是便可以討好那些主張廢死的團體,而當有社會事件發生時,為了不損及選票,就再進行反悔、甚至像是文章中這個…,趁著少年割喉案的話題還在熱炒時,這樣反向表明支持死刑,就可以收到一大波選票,等到選上後…到時再找理由唬弄就好了。-反過來說就是,如果目前發生的事件不是割喉案,而是抓錯人、冤獄案啥的,我相信這些政客就會改口『要加速推動廢死』…還是一句,側重不同、顯性或隱性的差別而已。
ebola01 wrote:簽署兩公約 大多數的國家都有簽屬,但不一定沒有死刑,美國一些洲跟日本都有死刑,俄羅斯跟中東,還有非洲國家大多也都有簽屬,難道都不能執行情節重大者嗎 ? 荒唐 我們有終身監禁嗎? 放出來又沒有配套,一些噁心的例子我就懶得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