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jima_ai wrote:
施政,要有延續性;沒有所謂是誰完工的。
如果有人想盡辦法阻擋,那就有所謂的是誰完工。
Lightwave18 wrote:Build–Operate–Transfer
一、持平而論,柯市府立下不給財團整碗端去的里程碑,台北市府獲得分潤也可讓台北市民受惠
而台北市馬市府時代,與遠雄簽約台北大巨蛋「0權利金」,亦是該案的重大爭議點之一。今(31)日北市府召開記者會宣布與遠雄完成談判,將以包底抽成方式收取與遠雄議約完成權利金,若實際營收低於預估營收,分潤將以預估營收的0.6%計算;超過預估營收,超額部分分為2個級距,20%以內以1%計算,20%以上以1.6%計算。
Lightwave18 wrote:
錯了,北市府後來沒有...(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