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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提供一個賴清德老家合法化的方法,以及分析為何新北市政府連原始工寮都要抹除的原因.

11/5,黃暐瀚專訪賴副總統




影片中54分56秒賴副總統提到:

我們家也沒有庭院,
我們是把周邊這個土地,
給它綠美化,
任何人都可以進來

所以是公園,不是庭園!?
mlee

跟很多社區大樓的開放空間一樣,把它綠美化蓋涼亭、兒童遊樂設施,名為開放,只是不會有人進去[^++^]

2023-12-29 20:19
雖然沒有100%贊成樓主的觀點

但我認為挺賴的帳號裡面,對於賴清德老家,樓主是最認真、最有專業的見解的
我九月就說:賴清德應該請樓主做幕僚,照他的建議處理

那時如果有處理,就不會發生三個月後被譏諷為【賴皮寮】的憾事了
aahomeboy wrote:
雖然沒有100%贊成樓主的觀點

但我認為挺賴的帳號裡面,對於賴清德老家,樓主是最認真、最有專業的見解的
我九月就說:賴清德應該請樓主做幕僚,照他的建議處理

那時如果有處理,就不會發生三個月後被譏諷為【賴皮寮】的憾事了


你應該搞錯了,
9月時我是被打臉的,
我當時的結論是違建,
但最多列管而已.
不可能拆.

這樓我的論點我不是有寫,
前幾天看到有人在youtube下留言參考內政部的某解釋函,
就寫這樣而已.
我認為留言的應該是在地政機關任職或是代書,
熟悉規定,
但不便多說,

重點不是在: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
第23點
經編定使用之土地,如土地所有權人檢具確於公告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已變更使用之合法證明文件,依照第九點第二款編定原則表及說明辦理更正編定。

重點是在解釋函,
對照9月至今地政局的說法,
如果是這樣能變更,
地政局是不知?
還是故意刁難?
tgdlyg wrote:
所以內政部的作業須知與解釋函,
是有較全面性的顧及歷史狀況的,

而這內政部「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
第23點,
以及相關解釋函都是公布的資料,
整個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都沒有人知道?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看這些東西的
第23點寫的是編定前合法建物,准駁關鍵都寫了在編定前即有合法建物存在
你開頭都自己說了
tgdlyg wrote:
我先說賴清德老家84號建物的情況,
賴清德老家84號建物確實是既存違建,

合法建物,你才能拿那些證明去證明編定前有合法建物的存在
既然是既存違建,你就不能走這條路在分區變更後直接成為合法建物
只能等使用分區改好後用一般違建的方式走申請補照成為合法建物
在申請完成前他就是違建,而且申請還不一定會過
你還是要看那塊地的容積率建蔽率等等是否符合規定
另外,你後面說回台東縣政府的函說的是
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因實地建物於編定後有毀損坍塌或修改建,其編定前房屋面積
這樣你看出來你那邊搞錯了嗎,這裡是要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後才發生這些事情
才有檢討編定前面積的必要
如果是在編定前發生毀損坍塌去進行修改建,那就不適用這個
而是既存違建進行修改建,基本上小幅度修繕可以,但是倒了重蓋絕對就不符合規定了
mourningtw wrote:
tgdlyg wrote:
所以內政部的作業須知與解釋函,
是有較全面性的顧及歷史狀況的,

而這內政部「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
第23點,
以及相關解釋函都是公布的資料,
整個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都沒有人知道?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看這些東西的
第23點寫的是編定前合法建物,准駁關鍵都寫了在編定前即有合法建物存在
你開頭都自己說了

tgdlyg wrote:
我先說賴清德老家84號建物的情況,
賴清德老家84號建物確實是既存違建,


合法建物,你才能拿那些證明去證明編定前有合法建物的存在
既然是既存違建,你就不能走這條路在分區變更後直接成為合法建物
只能等使用分區改好後用一般違建的方式走申請補照成為合法建物
在申請完成前他就是違建,而且申請還不一定會過
你還是要看那塊地的容積率建蔽率等等是否符合規定
另外,你後面說回台東縣政府的函說的是
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因實地建物於編定後有毀損坍塌或修改建,其編定前房屋面積
這樣你看出來你那邊搞錯了嗎,這裡是要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後才發生這些事情
才有檢討編定前面積的必要
如果是在編定前發生毀損坍塌去進行修改建,那就不適用這個
而是既存違建進行修改建,基本上小幅度修繕可以,但是倒了重蓋絕對就不符合規定了


看吧!
我都描述那麼清楚了,
相關規定還是有人看不懂,
完全搞不懂狀況,
我這邊只是說賴清德老家無法補照首先是土地使用不符,
所以連補照的機會都沒有,
我這樓只討論土地使用問題,
要補照才會牽涉到建築相關規定,
還有結構安全,
我沒有說土地使用變更過就代表建物合法,

那個解釋函你才完全搞錯好嘛!
因為第23點只寫合法證明文件,
所以台東縣政府不是很清楚合法證明文件的認定,
內政部都寫那麼清楚了你還看不懂?
像水電證明、設籍等都可以,
你只看主旨不看說明?
你很天才啊!
邏輯有沒有問題啊?
你說"這裡是要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後才發生這些事情",
既然已經是建築用地了,
還要去變更為建築用地?
丙變甲?
內政部就是說不是以現場會勘為主,
不然像如果老家當初毀壞嚴重,
像木造被白蟻破壞,
雜草叢生養蚊子被人檢舉,
剷平後變草皮,
所以老家從來不存在嗎?

後來改建新房,
舊房完全消失,
所以舊房從來不存在嗎?
p33mcv wrote:
我不太懂就算不是礦地。為什麼變建地而不是農地。那裡又是山坡嗎?適合發展嗎?可能要專家做平估。


關於變更為農牧用地這沒問題,
1樓後面我有再補充論述,
麻煩自己去看,
eason_wang888 wrote:
影片中54分56秒賴副總統提到:

我們家也沒有庭院,
我們是把周邊這個土地,
給它綠美化,
任何人都可以進來

所以是公園,不是庭園!?


庭院一般是指有圍牆圍起來的,
空地種草變草皮,
種花變花園花圃,
這很重要嗎?
這部分不是已經買下來了,
又不是有水土保持問題,
就算是礦業用地,
部分區域種花種草美化這沒有限制吧?

tgdlyg wrote:
那個解釋函你才完全搞錯好嘛!
因為第23點只寫合法證明文件,
所以台東縣政府不是很清楚合法證明文件的認定,
內政部都寫那麼清楚了你還看不懂?
像水電證明、設籍等都可以,
你只看主旨不看說明?
你很天才啊!
邏輯有沒有問題啊?
你說"這裡是要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後才發生這些事情",
既然已經是建築用地了,
還要去變更為建築用地?
丙變甲?

這裡講的就是之前有些人在說的老房子,他早於政府土地使用分區規劃前就存在了
你可以看看這篇
公告編定前合法建築物認定之探考
總不能因為政府編成就讓他變成不合法,所以才開了這條路
我說的編定一般建築用地後發生事情
是這些老合法建築但是他沒有照,土地後面變更編定改為一般建築用地了
結果房子還沒辦好照就壞了倒了,所以去做了修改建,
這時候要認定他編定前面積多少,才能去查核他現在來請照的修改建的面積是不是合法
不然你以為條文特地強調編定後編定前幹嘛
現在變成是拆掉重建不是修繕了?
是幾年重建的?
你只會用許多選擇性的資料,來擁護黨的論點,公信力一直很差。

之前挺林智堅論文沒抄襲、再之前挺高端疫苗,也是洋洋灑灑的寫一堆,但都被打臉。

不用講這麼多,只要你敢不敢承認:賴是不是重建他口中的「工寮」?房子重建需不需要執照?還有2003賴重建的時候,是誰擔任的台北縣縣長?還有一點:民進黨說這棟建築不是違建,你相信嗎?

這四個問題,你的回答一定依照黨最偉大的調性,都是「全世界黨最最最最…..正確」

你的黨執政永遠都不會負起責任,永遠都不會錯,只有別的政黨,甚至是人民才該負起責任,才是犯錯的那一方。

你不是?那請你為護航高端、護航林智堅論文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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